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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AC64/94 未載明

OCAC 64/94:在籌劃香港大球場重建工程方面行政失當,導致在香港大球場舉辦的流行音樂會發出過量噪音。

政府覆文 · 年報1995 · 第 11 頁

詳細內容

為了全面實施申訴專員的建議,布政司已下令:

44.. (a)日後,在進行類似工程,即那些並非根據標準工務計劃程序的興建工程,一開始便會指派一個決策科負責整體的協調,藉以確保各有關方面均遵行政府的所有既定程序,包括規限噪音及有關安全標準等; (b) 有關方面亦須擬備一份與工程有關的主要事項清單,而任何未能迅速解決的事項必須知會高層人員,希望藉此以各方面均感滿意的方式解決問題;及(c) 在籌劃類似性質的工程時,必須按照政府所訂定的環境影響評估程序行事。 政府物料供應處•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