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AC63193- 未載明
OCAC 63193-在處理兩幅私人地段被收回後所提出的索價個案方面有所延緩,而且濫用職權。
詳細內容
46. 地政總署署長同意申訴專員的建議,認為當局應在收回有關地段和將遷置屋宇交給村民期間,向村民發放租金津貼,他已跟進此事。日後進行收地時,如發覺可能出現問題,當局會告訴業主大概何時可發給賠償或提供遷置屋宇。
47. 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已答允檢討有關賠償建議的標準函件,而各區的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亦接獲指示,盡量避免向村民就業權問題個別提出出示地契的要求。
48. 由於城市規劃條例的檢討工作現時正在進行,可能引致有關方面對收回官地條例進行檢討,因此地政總署署長決定稍後才遵照申訴專員的建議,對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及收回官地條例中涉及賠償建議的條文進行檢討。此外,他亦認為不宜單獨檢討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