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AC60/94 未載明
OCAC 60/94:投訴人代其年邁而且傷殘的父母申請調遷往她居住的公共屋邨,房屋署卻遲遲未處理該宗申請。
部門未註明 1994
詳細內容
65.房屋署已密切監察翻新空置單位的計劃,並經常加以檢討,以期提高服務水準及縮短翻新工程所需的時間。該署已實施多項改善措施,包括修訂工作程序、利用電腦傳送資料,以及委託同一間承辦公司負責進行屋宇裝備及建築工程。在實施這些措施後,翻新空置單位平均所需的時間已見縮短。在一九九三年,翻新一個單位所需的時間6個月,而自一九九四年年初起,所需時間已縮短至3至4個月。該署最近已另外再委託其他承建商負責有關工程,預期可進一步縮短翻新空置單位所需的時間。預料當該署和承建商熟習新合約的安排後,翻新一個空置單位所需的時間將為2至3個月。
66.為加速編配空置單位予準租戶,該署亦由一九九四年四月下旬起實施一項新程序,在翻新工程接近完成時,將空置單位編配予合資格的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