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OCAC51/94 未載明

OCAC 51/94:不合理地要求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住戶承擔維修/修葺斜坡及有蓋行人通道的費用。

部門未註明 1994

政府覆文 · 年報1995 · 第 15 頁

詳細內容

61.為改善與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業主之間的溝通,屋苑職員會定期與業主舉行會議,而社區領袖,以及政務處、警方和服務承辦商的代表亦會列席。透過這些會議,業主可知道關於管理及維修方面的各項主要問題,當局亦可徵詢他們對這些問題的意見。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