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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覆文 · 年報1995 · 第 15 頁
61.為改善與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業主之間的溝通,屋苑職員會定期與業主舉行會議,而社區領袖,以及政務處、警方和服務承辦商的代表亦會列席。透過這些會議,業主可知道關於管理及維修方面的各項主要問題,當局亦可徵詢他們對這些問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