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OCAC389/94 未載明

OCAC 389/94:遺失投訴人兒子若干文件正本,處理此事的職員態度惡劣和不負責任。

政府覆文 · 年報1995 · 第 34 頁

詳細內容

166.社會福利署署長已按照建議,去信向投訴人致歉。有關的感化主任其後已取得投訴人兒子的學徒畢業證書、初中成續評核試成續單,以及其他成續表的副本,並已將這些文件發給投訴人的兒子。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