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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AC13/93- 未載明

OCAC 13/93-所涉土地應為私人土地,但卻誤發官地牌照,致令牌照持有人其後遭有關的土地業權人着令遷離。

政府覆文 · 年報1994 · 第 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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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地政總署署長已按照申訴專員的建議,向投訴人發出道歉信,亦已修訂有關的地政訓令,規定地政處職員須以書面向牌照持有人發出所有通知。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