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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AC116/94 未載明

OCAC 116/94:就法定的暫停訴訟事宜向投訴人提供不正確的意見,並且不理會投訴人的要求,拒絕予以接見。

政府覆文 · 年報1995 · 第 31 頁

詳細內容

145.法律援助署署長已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為避免申請法律援助的人士對法定的暫停訴訟程序有更大的誤解,法律援助署已由一九九五年年初開始,印發用中英文說明有關程序的小冊子。 該署亦已檢討市民未經預約而要會見個案主任的常規程序,希望盡可能提供以市民為本的服務。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