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AC104193- 未載明
OCAC 104193-任由遭病人投訴的診療所職員擅自取閱病人的個人資料,使該名職員得以就該名病人的行為向其僱主提出反投訴。
詳細內容
14.衞生署署長已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鑑於診療所內的環境乃是項投訴的其中一個起因,故當局已將藥房裝修工程納入一項主要的改善計劃內,以改善診療所的環境。預期該項裝修工程可於一九九五年完成。在此期間,設於藥房櫃枱前面,分隔開配藥員與取藥人士,因而妨礙彼此溝通的塑膠軟片已予以拆除,俾能在更友善的環境下提供配藥服務。衞生署已再次發出有關部門投訴程序的常務通告,供直接為市民服務的人員傳閱,提醒他們在遇到此類問題時,必須一律轉交專責有關服務的主管或總部處理。衞生署會定期發出上述常務通告,供部門人員傳閱。此外,衞生署亦已透過發給病人關係主任的定期部門通訊,促請這些直接為市民服務的人員注意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