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對電動私家車配套設施的規劃及安排
背景
為鼓勵市民使用電動車以減低路邊空氣污染,政府於一九九四年四月開始寬免或寬減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數年間,電動私家車的數目增長迅速。然而,公共充電設施的數目卻遠遠追不上電動私家車的增幅。
申訴專員的觀察
申訴員公署公署調查發現,環境局及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就電動私家車配套設施的規劃和安排有以七個方面的不足。 不足 a):未有清晰地向公眾說明電動車政策的轉變政府早於 90年代開始推廣使用電動車,而且在政策文件中亦明確支持有關政策的推行,可惜的是,政府其後的政策方和措施有所改變,但未有市民清楚解釋背後的原因和理據,令人無法確知政府在推動電動車方面的取態。 自二零一六年,政府表示政策焦點是推動公共交通使用電動車輛,再沒有提及推廣使用電動私家車。二零一七年,政府減低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寬減額。與此同時,政府公眾停車場的充電設施數目未有明顯增長。此外,環境局在解釋《規劃標準與準則》《準則》中的「政府的較長遠目標是在二零二零年,有 30%私家車屬電動車輛或混合動力車輛」時,表示有關數字為假設情況而非政府的建議指標,將原來的「目標」變成是「願景」。種種變更難免令市民認為政府在推廣使用電動私家車方面已不如以往般積極。 公署認為,在推動使用電動車是一項長遠政策,需要清晰而長遠的規劃。因此,政府必須公眾清楚說明其政策方及具體目標,以及制定相關措施包括配套設施的規劃及安排的原因和理據。倘若政府認為有需要調節政策及更改措施,亦應主動市民清楚解釋原因,說明受影響人士可如何應對有關轉變。 不足 b):充電設施數目不足自二零一四年,電動私家車的數目激增,但公共充電設施的數目則未有顯著增長,可以預期電動私家車使用者會較以往難找到公共充電器進行充電。 就政府管轄的停車場而言,現時運輸署轄 24小時開放的公眾停車場,其充電泊車位佔整體泊車位數目的百分比為
7.45%。此外,由政府產業署管理,為部分政府僱員提供工作地點泊車位的停車場,其充電泊車位數目的百分比亦只有
15.79%。而提供公營及資助房屋的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房屋協會房協,其轄停車場設有充電設施的車位數目偏低。房委會轄的 161個停車場中,只有 28個設有充電設施。整體而言,政府停車場中,設有充電設施的停車位數目仍然偏低。當局現時亦沒有為現有樓宇設定裝設充電設施的長遠或可達致的目標。 在推動現有私人樓宇增建充電設施方面,政府現時只是發信鼓勵私人大廈業主,以及提供技術指引。由於這並不涉及法例上的要求,也缺乏經濟誘因,加上往往會涉及土地契約或大廈公契條款等法律問題,現有私人樓宇的業主普遍沒甚意欲或決心去設置充電設施。當局顯然低估了私人樓宇停車場在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時所遇到的阻力。政府有必要探討其他方式以鼓勵現有樓宇安裝充電設施。 於新建樓宇方面,政府於二零一一年透過提供樓面面積寬免,鼓勵發展商在新建樓宇的私人停車場配備電動車充電裝置的基本設施。但政府沒有要求在備有基礎條件的泊車位安裝充電器及接駁電錶供電,而政府現時亦沒有這些場地具體充電設施和充電速度的數據。 不足 c):低估充電設施的需求政府的數據顯示現時公眾停車場的充電設施之使用率仍屬偏低,因而認為沒有逼切性增加充電泊車位的數目。然而,這可能與泊車位經常被非電動車佔用有關。此外,現時部分政府公眾停車場中仍有充電泊車位使用標準充電器,充電時間較長,無疑減低了使用上的流轉,其整體使用率或會因而被拖低。 公署相信,現時的使用量數據未必能完全反映公眾停車場充電設施真實的需求情況,其使用量被低估。 不足 d):資訊分享不足現時有關公眾充電設施的資訊已上到環保署網頁,但政府並未有掌握其他非政府公眾停車場公共充電設施的使用數據。公署認為,透過收集充電設施的使用數據,能有效分析和推算擴展公共充電設施的需求以及預期的供應,但政府在應用資訊科技以及建立資訊分享台方面明顯滯後。 不足 e):政府公眾停車場充電泊車位管理不善政府停車場內的充電泊車位經常被非電動車或已經完成充電的電動車所佔用,以致有需要的電動車未能充電。雖然,政府稱會在非繁忙時段預留充電泊車位給電動車優先使用,但由於有關措施並非法規,外判的停車場營辦商大多是以自願形式執行,規管亦不嚴謹,難以切實執行。此外,現時的充電泊車位大多設於鄰近停車場出入口位置,故有關車位往往會被非電動車佔用。此外,有市民反映政府停車場內部分充電設施不時故障,無法使用。 公署認為,政府既已投放資源擴展及提升充電設施,但管控有關設施的使用方面卻未能做到物其用,從妥善運用公共資源角度而言,實不理。 不足 f):未制訂明確的充電收費政策免費充電是市民購買電動車的主要誘因,現時政府為轄停車場支付充電器所涉的電費,大約每年一百多萬元。政府表示,長遠而言,有意將轄停車場的公共充電服務轉為收費。不過,政府從未公眾清楚說明有關免費充電安排持續何時及後續安排。公署認為,不論收費與否,又或是何時開始收費,政府應要做好期望管理,早讓市民知悉有關安排。 不足 g):缺乏其他長遠的配套措施現時電動車的維修工作主要依靠原廠代理商進行。然而,隨着電動車的普及,車主對電動車維修服務的需求只會越來越大,公署認為,政府應推動業界和培訓機構為電動車維修人員或有意從這行業的人士提供有系統的培訓。此外,政府現時推出的車輛維修技工和維修工場的自願註冊計劃中,並未有電動車這項分類。當局應檢視現行指引及更新相關的實務守則,供業界參考。 另一項不容忽視的配套是電動車的充電池。電動車充電池一般壽命約七年,隨着電動車愈來愈普及,可以預期退役電動車充電池的數量會增加。然而,現時政府只依靠電動車車廠自行回收電池,而並未就如何處理退役電池推出任何具體方案或長遠規劃。 申訴員環境局及環保署提出以建議政策的推行(a) 就有關推動使用電動車的政策,加強市民解釋調整措施和安排的原因及理據; (b) 快檢討《準則》內有關電動車輛充電設施的內容,並作出相應的修訂和更新,以配合政府現時推廣使用電動私家車的政策方和目標; (c) 以身作則,積極推動政府部門使用電動車;充電配套(d) 考慮在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管轄的停車場裏例如房委會/房協/政府產業署增加充電設施,以配合政府現時鼓勵車主應在其居所或辦公地點為其電動車充電的政策; (e) 統籌並協助其他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提升充電設施的效能; (f) 在更多政府公眾停車場設置充電設施; (g) 快展開收集非政府停車場公共充電設施使用數據的工作,以評估擴展公共充電設施的需要和規模; (h) 與管理政府公眾停車場的運輸署及政府產業署商討優化管理充電泊車位的對策,包括檢視如何優化現行「電動車優先使用充電泊車位」的措施,以及將新增的充電設施設置在停車場內較遠離出入口或通道的位置; (i) 加快進行為電動車公共充電網絡設立智慧系統的工作; (j) 制定明確的電動車充電收費政策,並早公布有關安排;支援措施(k) 加強與私人樓宇的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委員會聯繫,探討以其他方式鼓勵現有樓宇安裝充電設施; (l) 在新建樓宇停車場樓面面積的寬免安排上,快展開檢討和更新《為新建樓宇的停車場提供電動車輛充電設施安裝條件技術指引》的工作; (m) 收集新建樓宇的充電設施和充電速度的數據;長遠規劃(n) 推動相關機構加強電動車及充電設施的維修技術人員的培訓,檢視現行指引及更新相關的實務守則;以及(o) 與業界及電動車供應商討論有關妥善收集和處理退役電動車充電池的宜,以加強保護環境。
當局的回應
環境局和環保署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並已採取述進行動。
建議改善措施
環保署會主動透過包括環保署網頁、新聞稿、簡介會等不同渠道,公眾及持份者解釋電動車政策和措施的資料及詳情,並在調整政策時詳細闡述最新政策及調整原因。環保署亦會舉辦及出席電動車相關的工作坊、簡介會及會議,公眾及相關持份者推廣及解釋電動車相關的政策和措施,亦會不時立法會匯報推廣使用電動車的政策和進展。於二零一九年,環保署共舉辦了 13次工作坊或簡介會,以鼓勵在私人樓宇安裝充電設施及收集持份者的有關意見。 建議 b 及環保署正著手更新《準則》及《為新建樓宇的停車場提供電動車輛充電設施安裝條件技術指引》的工作。環保署會在諮詢持份者的意見後更新相關指引,以配合電動車與其充電技術的最新發展。
政府一直積極推動部門使用電動車。如在市場上有合適的電動車型號,在資源許可,政府會優先考慮採購電動車以替代需要更換的車輛。 截二零二零年六月底,政府車隊共有 213輛不同型號的電動車,當中 139輛為房車,佔政府房車總數約 9%,較本電動私家車佔私家車總數的整體比率 .3%為高。 在政府車隊使用電動車需要視乎電動車的性能、電池耐用程度、充滿電後行走的最長車程等能否配合部門日常運作需要。現時,電動房車的續航力普遍已有改善。於特別用途車輛如垃圾收集車、巴士、中型及重型車方面,市場上仍未有適合部門運作需要的電動車型號;電動電單車的電池性能則仍未如理。而電動客車方面亦只有個別型號可應付行車里數及重量較低的用途,因此它們亦尚未普及。 為配合推動更廣泛使用電動車的政策,政府會繼續留意電動車的最新技術發展,鼓勵部門以電動車取代需要更換的車輛。 建議 及政府已撥款 1.2億元,於二零一九年二零二二年間在運輸署、政府產業署、康樂及文化務署及旅遊務署轄的停車場安裝 1 000個額外的中速充電器,令政府停車場的公共充電器總數增約 1 800個。首批 169個中速充電器已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底完成安裝工程,並開始陸續完成測試工作及開放給公眾使用。 房委會及房協亦會按需求,在技術可行和電力負荷容許的情況逐步在現有停車場增設電動車中速充電設施。房委會會繼續根據《準則》的建議,為新建公營房屋發展的室內停車場內 30%的私家車泊車位,提供電動車輛充電設施,包括安裝充電器;而其餘 70%的私家車泊車位亦具備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包括配電箱、電纜、管道和線槽,並預留位置供日後安裝充電插座。房委會更會在《準則》建議以外為室外泊車位預留足夠供電量和地導管以作日後之用。
環保署一直與相關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合作提升充電設施的效能,亦發出安裝電動車充電器的指引,供有意在其轄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器的部門及機構參考。 為了提高公眾開放的政府停車場內公共充電設施的充電效率,除了 61個位於會拆卸的運輸署停車場內,以及 94個同時兼備標準及中速功能的充電器外,運輸署及政府產業署開放予公眾使用的停車場的 370個標準充電器已於二零一六年二零一八年間提升為中速充電器。兩間電力公司亦已將現有供公眾使用的標準充電器逐步提升中速充電器,及安裝多制式的快速充電器。 建議 g環保署已定期聯絡電動車充電服務供應商及相關機構索取其公共充電設施的資料和使用情況,以評估擴展公共充電設施網絡的需要。 建議 h政府建設的公眾停車場為市民提供非路面的泊車位,減少車輛於路旁停車的需要,從而避免對道路交通構成負擔。政府需充份考慮公眾停車場的使用狀況,以在為車輛提供泊車位及為電動車提供充電服務間取得衡。 運輸署已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在四個政府停車場進行試驗,指定某些配備公共充電設施的車位只准許電動車停泊。運輸署會於六個月後檢討試驗計劃的成效。另外,新加裝的電動車充電器亦會在可行的情況設於遠離建築物電梯和出入口的泊車位置,以減低非電動車停泊於設有充電器車位的誘因。 建議 i政府已計劃為政府的電動車公共充電網絡設立智慧系統,系統將包括設有充電器泊車位的數目及位置、充電器使用狀態的即時電子資訊、收費系統等。環保署亦會探討預約充電器泊車位的可行性,並會在停車場入口安裝儀器顯示可用的電動車泊位數,以便駕駛人士得知泊位使用情況。 環保署已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在個別政府停車場的公共充電器安裝儀器,試驗透過電子通訊即時接收 100個充電器的使用狀態,以便日後可公眾即時發放充電器使用狀態的資訊。環保署正試驗及分析數據,同時亦正為其餘的充電器安裝發放即時電子資訊的相關儀器。 建議 j由於政府現時全力鼓勵和推廣使用電動車,所以未就使用政府電動車充電設施實施收費。但隨著日後電動車數目增加,署方須確保政府電動車充電設施能有效地使用及達用者自付的原則。政府會適時制定有關的收費政策,並公眾特別是駕駛人士詳細解釋。 建議 k政府於二零二零年十月推出 20億元「 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資助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資助計劃配合電動車發展的整體趨勢,協助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停車場解決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時經常遇到的技術和財政困難,使個別停車位業主可在未來根據個人需要安裝充電器,初步估計可於三年內協助約六萬個現有私人住宅停車位提供充電基礎設施。連同新建樓宇停車場在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後設置的充電基礎設施,預期共約有四分之一整體私人住宅樓宇停車位 會在先導資助計劃完成時設有充電基礎設施。 建議 m從二零一一年四月二零二零年三月,新批准的發展項目中超過 80%的私人停車位將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約有540個為電動車輛提供充電設施條件的停車場已獲得總樓面面積的寬免批准。這些場地建成後約有 65 000個車位會有條件配備電動車輛充電裝置。當中,約 230個的停車場及共涉及約24 000個配備充電基礎條件的停車位已經落成並獲發佔用許可證。 全港約有 3 萬個位於私人住宅樓宇的停位(不包括屬於領展、工商業樓宇及村屋停場的停位)。 除以上數據外,環保署亦會定期電動車充電服務供應商收集現有及新建樓宇停車場的最新安裝電動車公共充電設施地點、種類及數量等資料。 建議 n機電工程署機電署一直就培訓電動車維修技工的宜與業界及職業訓練局職訓局保持緊密聯繫。就電動車維修技術人員的培訓方面,職訓局現時已開辦 新能源汽車 及“汽車混合動力系統 兩個在職培訓課程,協助現職維修技術人員認識電動車的結構、操作及處理高壓電的安全步驟。全日制培訓課程方面,與汽車維修有關的課程於 2020/21學年提供多於 280個學額。職訓局已將有關電動車的業知識,例如設計、運作模式、安全標準及維修技巧等,納入有關課程,並會持續因應電動車相關技術的發展及行業需求,適時更新有關課程內容。 另外,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資助的一個電動汽車研究項目正研究如何推廣使用電動私家車,當中包括電動私家車維修。政府部門透過參與項目的研討會,與項目團隊、電動車生產商、入口商、車輛維修工場營運商商會、職業訓練機構、各業學會等共同研究電動私家車維修的具體可行方案及未來路,包括相關人員的培訓。當業界及市場對電動私家車維修的可行方案達成共識,機電署將根據有關方案,研究就維修電動車的技工及工場擬定註冊宜。 建議 o電動車的廢電池必須根據《廢物處置條例》法例第 354章及附屬的《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妥善處置。現時大部分電動車生產商或代理商均有聘請持牌收集商收集其品牌電動車的廢電池,並在經過適當初步處理如分類、放電、絕緣及包裝後,運往日本、韓或比利時等地的合適處置設施循環再造。雖然本大部分電動車的車齡仍短,因此廢電池數量不多,環保署已着手研究如何促進循環再造新能源汽車的電池。除了分析海外經驗,環保署亦與業界及電動車供應商保持密切聯繫,探討適用於本地的方案,以加強保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