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對進口蔬果安全的監控制度
背景
856. 這項主動調查旨在審研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對進蔬果的監控制度有否不足之處,尤其是該署在蔬果剛到港時的「上游」把關工作有否缺失。 訴專員公署的觀察對進口蔬果控的現有制度
857. 按食環署的風險評估,蔬菜及水果不屬「高危」食物,因此蔬果進無須預先得到該署的准許。
858. 食環署的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按風險為本的原則決定擬抽取食物樣本的類別、檢測次數、樣本數目,以及擬進行的化驗分析,並在蔬果剛到港時,於該中心的葵涌檢查站(海)、文錦渡辦事處(陸)及機場辦事處(空)進行抽檢工作。食安中心人員於上述地點所抽取的樣本,會送往政府化驗所或食安中心轄下的文錦渡食物化驗所(只適用於文錦渡辦事處所抽取的樣本)作化驗。 相關法例
859. 在食物安全標準方面,《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除害劑殘餘規例》)附表 1列出了超過 7,000項「除害劑 食物」組合的「最高殘餘限量」。食物內的除害劑含量若超出附表 1的「最高殘餘限量」,供應者便屬違法,食環署可作出檢控。
860. 當局亦訂立了《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金屬雜質規例》),以規管食物的金屬含量。
861. 申專員公署(公署)發現,食環署就進蔬果的管制及監察工作有以下不足之處。 (a) 檢測及執法管理文錦渡辦事處檢測水果過於鬆懈,抽檢蔬菜亦有不善
862. 經文錦渡辦事處從陸路進蔬菜的貨車流量頗為頻繁。為盡量縮短貨車停留在檢查站的時間,食環署的外判工人只從貨車貯物櫃近櫃門的地方提取蔬菜作檢測之用。而且,較少運載水果的貨車會駛進文錦渡辦事處接受抽檢。 海路進口的蔬果不恆常抽檢,察不足
863. 基於「蔬果不屬高危食物」及「進蔬果大多須保持冷凍」,食環署沒有在葵涌檢查站作恆常抽檢。經海路進的蔬果,該署現時主要是在批發及零售層面抽檢。但從批發及零售層面抽檢的蔬果,其實是包括經海、陸、空進的,因此該署實際上是沒有聚焦規管從海路進的蔬果。大部分從海路進的蔬果未經抽檢便流入了市面。
864. 在公署展開調查後,食環署開始以試驗性質增加在進商的貨倉或冷庫,抽檢海路進的蔬果,公署期望該署會把試驗計劃變成恆常機制,加強監察剛到境的海路進蔬果。
865. 此外,有很多蔬果其實不難辨別是經海路進的(例如重量較大及價格不高的東南亞蔬果)。食環署大可在批發市場集中抽檢該些蔬果,以進一步彌補葵涌檢查站未能作恆常抽檢的不足。 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至完成化驗需時頗長
866. 食安中心在文錦渡抽取的蔬果樣本,以及在其他地點遇上緊急情況或食物事故時抽取的樣本,可於兩個工作天內完成檢測。但是,在文錦渡以外的其他地點,以及非緊急情況所抽取的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便一般需時 19個工作天才得出化驗結果;其間,同批次的蔬果可能已在市面銷售。 (b) 法例標準部分本地普遍食用的蔬菜,仍未受明確標準規管
867. 公署亦發現,巿民常吃的蓮藕和荳芽,由於它們尚未納入相關法例以明確規定有關除害劑殘餘限量,便只能靠以「安全參考值」如「每日可攝入量」或「急性參考劑量」進行的「風險評估」作規管。 但是,「風險評估」須考慮多個因素,例如市民的食用習慣。相對於法例附表所訂的最高殘餘限量之規定,「風險評估」結果存在較多不確定性。因此,市民及業界難以從評估結果掌握怎樣的除害劑份量才屬不違規和可安全食用。 食物的法定安標準寬鬆兼嚴重過時
868. 有關規管食物金屬雜質含量的法例早於一九九年制訂,但在過往 20年來從未更新,沒有與時並進。其中,該法例就「鉛」在葉菜類蔬菜中的最高含量是每公斤 6毫克,較國際標準鬆了 20倍。
869. 猶幸政府近月終於提出了按國際標準修例的建議,葉菜類蔬菜的含「鉛」量可望得以更嚴格的規管。
870. 就食環署上述的不足,申專員食環署提出了以下建議,包括 –(a) 在檢測工作方面,更嚴謹地抽查剛到港的蔬果;增加抽取水果樣本的數目,加強監察海路進的蔬果,以及與政府化驗所商討能否增添資源,安排盡可能加快化驗速度; (b) 在法例方面,盡快修訂相關法例,把蓮藕和荳芽納入相關法例以規管其除害劑殘餘限量,以及採納現行對葉菜類蔬菜的「鉛」含量的國際標準,以加強保障香港市民的健康。
當局的回應
871. 食環署接納申專員的建議,並已採取下述跟進行動 –(a) 食安中心已安排增加文錦渡辦事處抽取水果樣本的數目。 (b) 食安中心已自二零一八年初就前線人員抽檢貨車貯物櫃內(包括較深處)的蔬果制訂和落實指引,以有效執行新抽檢程序,並同時確保其前線人員的職業安全。 (c) 食安中心已加強從進商的貨倉或冷庫中抽取水果樣本作檢測,並將此安排恆常化。 (d)食安中心已加強在批發市場多抽檢相信是從海路進的蔬果,並會繼續增加有關樣本數目。另外,食安中心已開展在葵涌檢查站抽檢蔬果。 (e) 食安中心會繼續與政府化驗所保持緊密聯繫,作出靈活安排,如加強物流的支援以配合雙方已確認的送交樣本時間表等,盡可能縮短運送及化驗蔬果樣本的時間。 (f) 經諮詢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意見,食安中心已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採納食品法典委員會的分類方法,把「綠豆芽綠豆芽菜」及「大豆芽 大豆芽菜」歸類於「葉菜類蔬菜 包括蕓薹屬葉菜類蔬菜 」食物組別,以及把「蓮藕」歸類於「根菜類和薯芋類蔬菜」食物組別,並根據《除害劑殘餘規例》附表 1所訂明的最高殘餘限量,以釐定檢測這些蔬菜的除害劑殘餘是否符合法例要求。 (g) 立法會已於本年十月完成審議《 018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就「鉛」在葉菜類蔬菜的上限,收緊至食品法典委員會每公斤 0.3毫克的相關標準。《修訂規例》將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逐步實施。 (h) 食安中心會繼續留意國際間的發展,包括食品法典委員會和其他經濟體就食物安全所訂定的標準,以及香港市民的飲食習慣及其他相關因素,適時檢視食物安全法例及規管安排。
872. 食環署已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致函申專員告知有關進展。 而申專員於二零一八年月十三日致食環署的回信中,表示視之已落實所有建議,並表示對是項主動調查的跟進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