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之審批申請及追討欠款程序
背景
1110.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家庭學資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貸款計劃)旨在協助市民持續進修,但所涉貸款總額巨大,每學年可高達十三億元,而貸款人拖欠還款的總額可積累至 .7億元。此外,有市民曾向申訴專員公署(公署)投訴,指家庭學資處向貸款人追討欠款不力,以致為貸款人作擔保的彌償人須無辜地承擔積累的逾期欠款利息和相關法律費用。再者,傳媒道了以下兩類問題: (a) 有貸款人涉嫌盜用他人的身份作其彌償人,以申請貸款;以及(b) 有提供課程的機構的職員 中介人與貸款申請人 彌償人 見證人串謀以虛假資料及文件騙取貸款。
1111. 有鑑於此,公署進行這項主動調查,審研家庭學資處審批「貸款計劃」的申請及追討欠款情況,以探究其不足之處。
申訴專員的觀察
1112. 公署調查所得如下。 「貸款計劃」類別
1113. 「貸款計劃」有以下細分,以適合不同類別學生的需要: (a) 「全日制大專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全日制大專生計劃):適合修讀由公帑資助的專上課程的全日制學生; (b) 「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專上生計劃):適合修讀院校自資開辦並經評審的全日制專上課程的學生;以及(c) 「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擴展計劃」):適合修讀指定的兼讀制及全日制專上 持續進修及專業教育課程的學生。 未有適當管理拖欠問題最重的「擴展計劃」
1114. 在上述三個計劃中,「擴展計劃」所涉管理風險較高,而其拖欠還款的情況也最嚴重,部分原因是該計劃所涵蓋的提供課程機構及課程類別尤其廣泛。二零一一 一二至二零一三 一四學年的統計數字顯示:在三個計劃下拖欠還款個案當中,「擴展計劃」的個案一直佔近七成;而且該計劃的拖欠還款總額亦持續佔總拖欠金額過半數,達一億元。
1115. 「擴展計劃」適合修讀兼讀制及全日制專上 持續進修及專業教育課程的學生,當中不乏在職及有還款能力人士,但竟出現了上述較嚴重的拖欠還款情況。家庭學資處有責任正視這問題,研究針對性措施以減低「擴展計劃」的信貸風險。 缺乏有效阻嚇措施
1116. 在現有制度下,貸款者如拖欠還款,後果只不過是被追討其根本有責任償還的款項和利息,以及若干行政費用,阻嚇力十分薄弱。
1117. 公署得悉,為收更大的阻嚇效力,家庭學資處曾考慮向信貸資料機構提供較嚴重的拖欠還款者的負面信貸資料,令拖欠還款者須承擔日後向銀行╱財務公司借貸困難的後果。
1118. 公署原則上十分支持家庭學資處推行上述措施,主要理據如下: (a) 私營信貸機構可將拖欠還款者的負面信貸資料交給信貸資料機構,是行之已久的合法行為。而家庭學資處向學生發放貸款的職能,本質上與私營信貸機構放貸的業務無異。家庭學資處所建議的阻嚇措施,只不過是與私營信貸機構的做法看齊,對貸款人並無不公;以及(b) 家庭學資處的貸款計劃向市民提供無須入息資產審查的貸款,已經是極大優惠。公署認為,要求貸款申請人同意,他們一旦拖欠還款,家庭學資處可把負面信貸資料交給信貸資料機構,這貸款條件殊非過分。
1119. 因此,公署希望家庭學資處能取得個人資料私專員(私專員)同意,令上述措施得以落實。 未有全面核實彌償人同意擔貸款的意願
1120. 貸款計劃的申請人無須經入息及資產審查,亦不用提供資產作抵押,信貸風險頗高。該些貸款人若存心拖欠或無力還款,彌償人便成為政府唯一可望追回欠款的途徑。
1121. 為核實他們擔任彌償人的意願及所同意擔保的貸款金額,家庭學資處可透過電話或會面與彌償人接觸。然而,實際上家庭學資處透過電話或會面接觸彌償人的比率偏低。就全日制大專生計劃及專上生計劃的貸款申請,該處只會分別抽樣致電 0%及 %的彌償人。就「擴展計劃」的彌償人,該處幾近全數致電。 但基於人手有限,該處只會約見其中少數。在二零一三 一四學年,雖較過往有增長,但被約見的彌償人仍只有 91位,佔該學年申請貸款宗數僅 .42%。 審工作須
1122. 家庭學資處電腦系統內的資料庫可顯示每一個貸款計劃帳戶的資料。該處人員須先從該資料庫擷取資料,然後查核貸款申請人 彌償人在不同計劃下是否有多重身份,以及曾否是拖欠貸款者╱其彌償人,從而找出管理風險較高的個案。由此可見,該處的查核工序並非完全電腦化,可能會出現人為錯漏。
1123. 申訴專員建議家庭學資處: (a) 研究針對性措施以減低「擴展計劃」的信貸風險,例如適度限制貸款者於同一學年內可選修課程的數目及申請借貸的宗數; (b) 進一步與私專員磋商,務求盡快推行向信貸資料機構提供較嚴重拖欠還款個案人士的負面信貸資料,以加強對拖欠還款者的阻嚇力; (c) 調配或增添人手,提高致電及面見彌償人的比率,以減低信貸風險; (d) 考慮把查核貸款申請人及彌償人的工序全面電腦化,以確保核實及審批工作有效進行;以及(e) 在達致查核工序全面電腦化前,密切督導職員嚴謹查核貸款申請人/彌償人在不同計劃下是否有多重身份以及曾否是拖欠貸款者/其彌償人。
當局的回應
1124. 家庭學資處已研究建議 a),申訴專員隨後已接納家庭學資處的意見,在現時情況下無需推行此建議。政府於二零一二年完成貸款計劃的檢討後,已推出一系列具針對性的措施 (包括加強對「擴展計劃」合資格課程的規管,及在「擴展計劃」下設立一個個人終身貸款限額等 ,以改善「擴展計劃」的運作及減低該計劃的信貸風險。再加上就貸款計劃推行的其他減輕貸款人還款負擔的措施,已有效地減低拖欠還款的風險。
1125. 在「擴展計劃」下的拖欠還款個案數目及比率已逐年下降,反映「擴展計劃」的信貸風險有顯著改善。另外,數據顯示在過去三個學年,高達 97%的「擴展計劃」貸款申請人於同一學年只就一個課程遞交貸款申請。同一學年就兩個或以上合資格課程遞交貸款申請的人數只佔總申請人數約 2% 至 3%。當中超過八成半的貸款申請人在同一學年遞交多於一個貸款申請的原因,都是為配合院校的課程或行政安排(例如申請人完成為期少於半年的證書課程之後,再就讀同校的高級證書╱高級文憑課程)。經檢視後,政府認為限制貸款者於同一學年內可選修課程的數目及申請宗數對減低「擴展計劃」的信貸風險未必有幫助,但可能對申請人就業及日後發展造成影響。就此,申訴專員已接納政府的檢視結果。
1126. 家庭學資處接納建議 b)。家庭學資處認同向信貸資料機構提供較嚴重拖欠還款個案人士的負面信貸資料的建議,可防止政府貸款 即公帑 被拖欠,以阻嚇學生貸款人拖欠還款,亦可向學生傳達正面信息,令他們對自己的財務管理負責任。家庭學資處會繼續與私專員磋商,期望可回應私專員就建議的關注,以期在合法的情況下把建議付諸實行。
1127. 家庭學資處接納建議 c)。家庭學資處同意適度調配現行人手,以提高抽樣致電專上生計劃下的彌償人及面見「擴展計劃」下的彌償人的比率,以期進一步減少詐騙貸款的機會及減低該兩個貸款計劃的信貸風險。
1128. 家庭學資處接納建議 d)及 e)。家庭學資處正開發「綜合學生資助系統」。該系統可促使不同資助計劃的申請集中於單一系統處理,並可大大加強不同計劃之間的訊息傳遞、數據交換及制定表,令核實申請人及彌償人的工作更容易及有效率,亦有助更好的風險管理。系統將分數階段開發及推出。而在推出該系統之前,家庭學資處會繼續致力優化及更新現有系統,以期配合相關查核工作,亦會繼續督導職員善用現有電腦系統,嚴謹地進行查核貸款申請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