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規管措施
背景
500. 二零零八年八月嘉禾大廈的一場火警,令人關注公眾場所,尤其是有大量市民光顧的食物業處所的消防安全問題。有鑑於此,申訴專員在二零零九年六月展開主動調查,審研: (a) 當局執行適用於所有處所的消防安全規管措施的程序和方法; (b) 當局在審批食物業牌照時,就消防安全的安排;以及(c) 當局監察食物業處所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機制。
當局的回應
501. 消防處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已大致接納申訴專員的所有建議,並就各項建議作出相應進行動: (a) 消防處正積極發展綜合發牌、消防安全及檢控系統(「綜合系統」),以供迅速辨識沒有遵辦法定要求的消防裝置及設備的擁有人和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消防處預期綜合系統將於二零一二年第一季投入運作。長遠而言,消防處會因應綜合系統的運作情況,檢討是否需要修訂法例。 (b) 自二零一一年二月起,消防處已優先處理涉及主要消防裝置及設備的損壞個案,並精簡行動流程,以加快採取執法行動。 (c) 自二零一一年七月起,消防處已設立機制,向所有在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 (FS251) 呈報消防裝置及設備有所損壞的個案發出勸喻信,不論損壞個案涉及的是主要或非主要消防裝置及設備。 就涉及非主要消防裝置及設備的損壞個案進行抽樣檢查的建議,消防處已成立工作小組作出進,並預期於二零一一年年底前實施有關建議。 (d) 消防處已對規定註冊承辦商在呈交 FS251證書前,先修妥不合規格的消防裝置或設備的建議進行研究,初步認為由於註冊承辦商維修損壞項目需時(一般由一天至數星期不等,視損壞的性質而定),因此處方認為首先取得 FS251證書呈報的損壞報告至為重要,以便作進行火警危機管理及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接獲消防裝置或設備有所損壞的FS251證書後,消防處會即時向相關人士發出勸喻信。此外,所屬分區的消防局亦會向相關樓宇處所發出指示(例如需提供額外的滅火筒),作為臨時補救措施,並會制訂緊急應變計劃,以應付可能發生的火警災難。因此,如要求註冊承辦商於修妥損壞後才提交相關的消防裝置或設備報告,消防處便不能採取臨時措施,應付增加的火警風險。 該處會繼續研究建議的利弊和可行性。 綜合系統於二零一二年第一季投入運作後,將利便消防處進消防裝置及設備損壞項目的修復進度;亦有助消防處加快向沒有進行糾正工程的樓宇處所,採取所需行動。 (e) 消防處正積極發展綜合系統,以供迅速辨識沒有遵辦法定要求的消防裝置及設備擁有人和註冊承辦商。此外,消防處亦可根據綜合系統的資料,加強檢控未有依法檢查消防裝置及設備的擁有人或沒有依法提交 FS251證書的註冊承辦商。消防處預期,綜合系統可於二零一二年第一季投入運作與此同時,行動總區屬員亦已加強對導致逃生途徑阻塞或將途徑鎖上的擁有人使用者作出檢控。 為提醒巿民妥善保養及每年檢測消防裝置及設備,並將FS251證書展示於當眼位置,消防處已製作電台宣傳聲帶和電視宣傳短片,並分別由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起播放。 (f) 消防處亦已製作相關的宣傳海報,並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派發,以供張貼。 消防處亦已透過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致函各物業管理公司,並發信予醫院管理局及機場管理局,鼓勵有關機構在所管轄樓宇處所的當眼位置,展示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 (g) 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起,消防處已就違例建築工程「嚴重阻塞」逃生途徑的個案,實施新的轉介機制。在這機制,違例建築工程「嚴重阻塞」逃生途徑的個案,將經由消防處一個專責小組轉介屋宇署。接獲轉介後,屋宇署會按要求定期通知消防處相關個案的進情況及已採取的行動。消防處的專責小組會就 嚴重阻塞 個案的情況及屋宇署已採取的行動,通知相關前線單位。消防處前線單位會到事涉地點進行巡查,並因應阻塞逃生途徑的嚴重程度,在必要時制訂相關緊急應變計劃。消防處及屋宇署將於適當時間,檢討新轉介機制的成效。 (h) 食環署及消防處正積極研究設立規管機制,處理食物業處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個案,並會在新機制施加相關的發牌條件。最新的計劃包括: (i) 對於嚴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個案,消防處將建議食環署即時暫時吊銷該處所的牌照。食環署將行使《公眾衞生及巿政條例》(第 132章)第 125條賦予食環署署長的權力,暫時吊銷該食物業牌照;以及(ii) 對於輕微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個案,消防處將通知食環署有關情況,而食環署會向有關持牌人發出警告信,要求他們糾正違規情況。如違規情況在發出兩至三封警告信後仍然存在,食環署會就擬採取的進行動,徵詢消防處的意見。 食環署及消防處已成立工作小組,以敲定計劃的細節,然後諮詢業界。考慮業界的意見後,食環署及消防處將於適當時間確定執行細節。 (i) 根據工作小組的最新計劃,食物業處所必須具備有效的FS251證書和通風系統年檢證書(如適用),食環署才會批准續牌。 (j) 消防處已成立工作小組以進有關突擊巡查的建議。有關消防裝置及設備的電庫存清單,預期將於二零一一年年底前完成。消防處會對食物業處所實施以風險為本的巡查策略,加強巡查火警風險較高的食物業處所。 (k) 消防處已制訂標準便箋,以通知食環署就其轉介至消防處的食物業處所消防安全違規事項所採取的行動。採用新轉介便箋的修訂機制已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起實施。 為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和溝通,消防處、食環署及屋宇署會每六個月定期舉行跨部門聯絡會議。第一次及第二次跨部門聯絡會議已分別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