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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134 主動調查 未載明

OMB/:政府當局為有特殊學習困難的兒童所提供的評估服務

政府覆文 · 年報2007 · 第 54 頁

詳細內容

200. 申訴專員觀察到有特殊學習困難的兒童的家長並不知道這類兒童可得到甚麼服務。申訴專員直接調查當局有否訂立相關的制度和程序,以確保能夠適時鑑別這類兒童,並為他們提供足夠的協助。

201. 教育局及衞生署已大致上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及採取下列措施—教育局及衞生署(a) 教育局與衞生署已聯同本地和海外的專家、前線心理學家及相關專業人員成立一個工作小組,檢討評估的準則和相關事項,檢討預算於二零零八年下旬完成; (b) 教育局一向與家長教師會和非政府機構緊密合作,透過不同途徑如研討會、講座等發放資訊,進一步提升家長對特殊學習困難的認識。教育局已在二零零七年一月及六月舉辦簡介會,向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前兒童的家長介紹選校和支援服務的資訊。教育局除參與由非政府機構為家長所舉辦的講座及研討會外,會在二零零七至零八學年為家長舉辦十多個有關特殊教育需要(包括有特殊學習困難)的研討會及工作坊。衞生署亦會繼續與非政府機構和社區緊密合作,通過舉辦研討會等方式,提高公眾對特殊學習困難的認識; (c) 教育局與衞生署的服務中心會展示兩個部門的有關刊物,亦會繼續在其出版的有關刊物內列出兩個部門的聯絡資料; (d) 衞生署現正通過政府統計處進行一項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有關調查旨在研究公眾對有發展障礙(包括特殊學習困難)的兒童的認識及態度。預計調查將於二零零八年年初完成; (e) 教育局已修訂《及早識別和輔導有學習困難的小一學生計劃》和《如何培育有讀寫困難的兒童》資料單張,前者已在二零零七年十月透過學校及其他渠道,如非政府機構、家長教師會等,分派予家長;後者則將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上旬派發。教育局亦會在其網站更全面地提供有關評估和支援服務的資訊。衞生署與教育局會考慮有關公眾認識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結果,並計劃活動,加強公眾對特殊學習困難的認識,並建立正面的態度,以及加強家長對當局所提供的評估服務的認識; (f) 除了常設的聯絡會議之外,教育局和衞生署的高層人員已設立定期的協調會議,以落實申訴專員的建議。稍後聯絡會議的工作範疇將予擴展,以承接協調會議的工作; (g) 教育局與衞生署會在編訂統計資料時,因應不同需要提供不同時期的綜合數據; (h) 教育局與衞生署會進一步探討共同的宣傳策略。初步教育局會在其編製的單張中列出衞生署服務中心的聯絡資料;及(i) 教育局會繼續與非政府機構會面和探討合作的機會。教育局最近亦與有關的非政府機構舉行會議,商討如何加強合作。衞生署會繼續與非政府機構及關注特殊學習困難的家長組織定期合作,以提供支援予新診斷的個案,並為有特殊學習困難的兒童及其家長推動社區支援服務;教育局(j) (i) 「從教學中評估」流程中其餘的三個階段設定為每年的二月至六月期間進行; (ii) 根據目前預計的工作需求,教育心理學家會在接到轉介後的九個月內完成評估; (k) 教育局已聘請海外顧問檢討外判的教育心理服務,這項檢討將於本年底完成,有關的建議將有助檢視未來的教育心理服務運作模式; (l) 教育局對外判教育心理服務已設有質素保證機制,除審閱承辦機構所遞交的中期及年終服務報告書外,教育局每年亦會進行質素保證檢視,並隨後與有關的教育心理學家及其專業監督舉行會議,提出改善建議。教育局會繼續檢視質素保證機制,如有需要,會進一步改善現有的機制; (m) 長會收到一份以淺白字句撰寫的評估摘要,同時家長亦可另外索取一份發給學校的評估報告; (n) 教育局已修訂《及早識別和輔導有學習困難的小一學生計劃》資料單張之內容,加入評估流程圖,讓家長明白評估過程。這單張已在二零零七年十月派發給家長;及(o) 教育局繼續在每年三月就「及早識別和輔導有學習困難的小一學生計劃」發出問卷,收集教師對於推行計劃的意見及了解他們所遇到的困難,以作改善。教育局職員訪校時,也會聽取教師的意見及即時解答他們的疑難。教育局會繼續在每年九月舉辦全港的研討會,讓教師熟習這計劃。 衞生署(p) 學生健康服務承諾在透過分流找出的極有可能有特殊學習困難的個案中,九成的個案能在六個月內完成評估工作; (q) 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會繼續為家長和學校提供報告,並致力令現有中文報告的內容不但容易明白及具體可行,亦更為全面;及(r) 衞生署會繼續接受有發展問題並同時懷疑有讀寫障礙的學前兒童的轉介個案,及將繼續評估為可能有讀寫障礙的學前兒童轉介往接受所需的支援服務。 政府當局(s) 教育局與衞生署正討論落實的細節,清楚界定教育局及衞生署的職責,讓家長及教師更了解兩個部門提供甚麼服務,以及在何處可獲有關服務;及(t) 教育局與衞生署正討論落實的細節,研究為學前兒童鑑別是否有潛在的特殊學習困難,以便及早輔導,防範於未然。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