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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裁處登記處櫃枱職員態度無禮

政府覆文 · 年報1996 · 第 41 頁

詳細內容

219.審裁處已指導有關職員接待市民應有的態度,並在一九九六年二月十日向投訴人致函道歉。審裁處在一九九六年二月九日發出通告給屬下人員,提醒他們必須待人以禮,以及處理市民遞交的文件時應有的態度。通告會每六個月傳閱一次。接待處貼有告示,教導市民向審裁處遞交文件的正確辦法。當局現正編製單張,協助市民了解審裁處的運作及各項手續。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