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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覆文 · 年報1996 · 第 35 頁
190.差餉物業估價署聯同房屋署設立了一個制度,確保差餉物業估價署會迅速把因清拆和收地而不再需要繳納差餉的物業,從差餉估價冊中刪除。
191.房屋署清拆股各區辦事處現備有《受清拆寮屋區內的應繳差餉物業)的宣傳單張,供受寮屋清拆行動影響的差餉繳納人索閱。這份單張說明,受寮屋清拆計劃影響的差餉繳納人,可與差餉物業估價署聯絡,以便受影響的物業可迅速從差餉估價冊中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