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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定時抄錄水錶度數,而且未有協助用戶解決沖廁問題。

政府覆文 · 年報1997 · 第 46 頁

詳細內容

266.這宗投訴經調查後,水務署人員進入水錶所在之處抄錄度數,不再遇到困難,因此須進一步監察或跟進辦理。

267. 水務署已發出內部訓令,規定用戶服務督察須盡力幫助客戶,提出有用的意見,必要時應告知客戶有關的電話查詢號碼,或向司報告:司法機構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