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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覆文 · 年報1997 · 第 17 頁
89.教育署已向投訴人致函道歉。為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該署已採取措施,促進與學校和教師之間的溝通,在跨地區事務上加強協調,以及經過全面諮詢後,以體恤的態度靈活處理索回多發款項的事宜,以免學校財政出現困難,又或教師感到困擾或陷入經濟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