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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顧乘客安全,並且未能有效處理投訴。

政府覆文 · 年報1996 · 第 6 頁

詳細內容

25.地鐵公司已依照申訴專員的建議,檢討處理投訴的程序。 屋宇署直接調查個案: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違例建築工程問題。

26.屋宇署同意申訴專員的建議,認為原則上值得進行抽樣調查,以評估各區新界豁免管制屋宇違例建築工程問題的廣泛和嚴重程度。屋宇署已表示可協助地政總署進行這項調查。地政總署正申請在一九九七/九八年度獲得撥款,以便委聘顧問展開這項工作。待調查有了結果,便會執行申訴專員的其他建議,例如制訂合適的政策和程序來對付這個問題,以及為執法工作(包括由政府承建商採取行動)尋求額外資源,以期取締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違例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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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