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72/96 未載明

無理拒絕因不服兩宗法律援助申請被拒而提出的上訴要求。

政府覆文 · 年報1997 · 第 36 頁

詳細內容

210.由一九九六年六月起,法律援助申請人除可在正常的14日限期肉提炎中請外,一般可獲准在14日額外寬限期內提交申請。

211. ...光九六年九月十八日,最高法院司法常務官聆訊投訴人就法扱中請被拒而提出的上訴後,駁回上訴。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