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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覆文 · 年報1996 · 第 33 頁
179.當局已在一九九六年二月五日去信投訴人,就遲遲未能結算索償聲請的賠款金額,以及誤寄匯款通知書的事道歉。法律援助署提醒屬下人員留意第114號指引,這項指引聞述代法律援助受助人收到的損害賠償或補償金的適當處理程序。當局在一九九五年三月成立工作小組,以檢討向受助人發放款項的程序。其後,該署推行了一些改善措施。該署已按照申訴專員提出的建議,忠告屬下會計人員寄發匯款通知書給收款人時須加倍小心,要特別留意收款人有否更改地址。 此外,也勸告他們犯了錯應該坦白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