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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取消自動轉帳繳交差餉的安排,且未能審慎地處理有關投訴。

政府覆文 · 年報1997 · 第 39 頁

詳細內容

228. 差餉物業估價署已就自動轉帳繳交差餉進行全面檢討,並把新程序通知有關人員。該署特別提醒有關人員,必須小心處理取消自動轉帳的指示

229.該署已發出差餉物業估價署一般訓令第9號的修訂本。訓令提醒有關人員須盡早適當地處理向申訴專員提出的投訴,並明確指出,根據機構內部投訴處理計劃辦理的投訴個案如有任何進展,必須通知申訴專員公署有關詳情。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