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370/95 未載明

對有人在政府土地進行違例堆填工程一事,沒有即時回應,也沒有採取適當的行動加以對付。

政府覆文 · 年報1996 · 第 31 頁

詳細內容

162. 西貢地政處已決定把這宗違例堆填工程一 非法建造的台階一納入正軌。投訴人的鄰居須提交斜坡穩定性報告,並獲土力工程處通過,以及進行所需的鞏固工程,違例的工程才會獲得認可。投訴人的鄰居已遞交有關報告。

163. 地政總署署長已在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致函投訴人的律師,說明西貢地政處現正就這項違例堆填工程所採取的行動,並將警方就投訴個案擬備的報告,送交投訴人。報告的結論是,違例堆填工程建成的台階,不會對投訴人樓宇的保安問題構成重大威脅。目前,西地政處正在跟進這宗個案,確保投訴人的鄰居遵守各項規定。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