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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政務處沒有適當處理出售某「會」旗下物業的申請,以及處理手法有欠公平。

政府覆文 · 年報1996 · 第 12 頁

詳細內容

52.有關的政務處已按照申訴專員的建議,在一九九五年十月九日張貼告示,把這項出售土地的申請公布周知。由於沒有人提出反對,政務處其後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批准出售有關土地。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