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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96 成立

遲遲仍未完成斜坡鞏固工程。

政府覆文 · 年報1997 · 第 12 頁

詳細內容

65. 显宇署在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八日向投訴人致函道歉,並告知修補正程已經完成。

66.為確保承建商能如期完工,屋宇署自一九九七年四月起,以斜坡眾圖工程合約承建商取代一般承建商,為該署提供專門和專業的服務。

67.星宇署最近曾檢討承建商表現評審程序,並向有關人員發出指引,讓他們按照工務科技術通告第12/96 號所載的程序評審承建商表現時,可以更為客觀。該署已成立一個工作小組,就工程合約和顧問服務的中央管理制度提出建議。 =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