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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覆文 · 年報1997 · 第 12 頁
65. 显宇署在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八日向投訴人致函道歉,並告知修補正程已經完成。
66.為確保承建商能如期完工,屋宇署自一九九七年四月起,以斜坡眾圖工程合約承建商取代一般承建商,為該署提供專門和專業的服務。
67.星宇署最近曾檢討承建商表現評審程序,並向有關人員發出指引,讓他們按照工務科技術通告第12/96 號所載的程序評審承建商表現時,可以更為客觀。該署已成立一個工作小組,就工程合約和顧問服務的中央管理制度提出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