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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7/96 未載明

沒有適當地處理糞渠的維修問題。

部門未註明 1996

政府覆文 · 年報1998 · 第 42 頁

詳細內容

177. 投訴人是李鄭屋邨一名居民,他投訴房屋署未能妥善地處理地下糞管淤塞的問題,導致他的單位在一九九六年七月至九月期間四度出現水浸的情況。他亦投訴房屋署人員疏忽職守及態度惡劣。

178.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