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24/1834 未載明

– 某公園小食亭的小食食肆業務許可證的招標程序混亂

政府覆文 · 年報2024/25 · 第 56 頁

背景

181.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投訴人向申訴專員公署(公署)提出兩項關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的投訴。

182. 據投訴人所稱,他們曾是康文署轄下某公園(公園甲)小食亭及某游泳池(泳池乙)食肆的合約承辦商,並分別持有公園甲小食食肆業務許可證(許可證A)及泳池乙普通食肆業務許可證(許可證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