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對非法開墾政府土地和於該土地傾倒建築廢料的人士執法;以及 日常巡查欠妥,未能發現政府土地遭非法開墾
背景
346. 有人涉嫌在某「自然保育區」非法開墾道路及傾倒建築廢料,而事涉地點屬政府土地。就此,投訴人向申訴專員公署(公署)提出以下投訴 —(a) 相關部門(包括規劃署、地政總署及環保署)沒有執法(投訴點(a));以及(b) 地政總署的日常巡查不妥善,以致未有發現上述非法開墾的道路(投訴點(b))。
申訴專員的觀察
投訴點(a)對規劃署的投訴
347. 這宗個案涉及在政府土地上的違例發展。根據規劃署的內部指引,這類個案會轉介予分區地政處,以讓其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採取適當的管制行動。就此案而言,由於事涉違例發展位於政府土地,規劃署已按其內部指引轉介予相關的地政處跟進。此外,規劃署發現事涉違例發展後,有持續派員到場視察,惟均未能發現任何相關人士,故未能採取進一步執管行動。基於以上所述,公署認為,投訴點(a)中對規劃署的投訴不成立。 對地政總署的投訴
348. 地政處已針對佔用政府土地的情況採取執管行動,包括張貼法定通知及清理有關的政府土地,地政處亦有調查個案及追查涉事人士,可見該處並非沒有執法。
349. 基於以上所述,公署認為,投訴點(a)中對地政總署的投訴不成立。雖然如此,地政總署仍須繼續調查個案,若證據充分,便應考慮檢控有關人士。 對環保署的投訴
350. 環保署在接獲投訴後已多次派員到事涉地點調查,但均未能截獲涉及在該處非法傾倒建築廢物或進行工程的人士,故不能採取進一步的執法行動。因此,公署認為,投訴點(a)中對環保署的投訴不成立。 投訴點(b)
351. 公署理解,地政總署難以定期巡查所有政府土地。然而,規劃署在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曾就毗鄰事涉地點的「綠化地帶」內的另一宗違例發展個案轉介地政處,讓其跟進在政府土地上的違例發展。公署認為,倘若地政處於接獲規劃署的轉介後便派員實地視察,理應不難發現事涉地點同樣被人非法佔用。但地政處並沒有在當時前往視察,而是直至二零二零年七月接獲投訴人所屬的傳媒機構的相關查詢後,才首次到事涉地點一帶視察。
352. 公署認為,事涉地點位於「自然保育區」地帶,從現場相片可見,事涉地點面積不小,堆放了貨櫃及大量建築物料和建築廢料,破壞「自然保育區」地帶的天然環境。地政總署作為管理政府土地的部門,對於跟進非法使用政府土地的情況,是責無旁貸的。地政總署稱,分區地政處在接獲投訴或轉介後會按機制啟動調查,惟事實是地政處在知悉事涉地點附近有違例發展後並無具體行動,其首次現場視察也只是在被追問後才作出的。這並不符合公眾期望,亦反映地政處對於公眾會關注自然保育地帶內有違例發展的敏感度不足。再者,違例發展對自然環境造成的破壞可以是巨大和深遠的,事後亦未必可完全恢復原本的天然面貌,故及早遏止違例發展的行為是有必要的。
353. 因此,公署認為,針對地政總署的投訴點(b)成立。
354. 綜合而言,申訴專員認為對規劃署和環保署的投訴不成立,對地政總署的投訴部分成立。
355. 申訴專員建議地政總署 —(a) 檢討及完善現行指引,確保同時涉及違例發展的佔用政府土地個案獲重視及讓前線職員清晰知道有關個案的優次,以適時採取土地管制行動及還原土地。 申訴專員建議地政總署及規劃署 —(b) 如遇到涉及違例發展的佔用政府土地個案,可考慮以跨部門個案管理方式跟進,避免出現部門各自按既定程序行事,但問題不獲或遲遲未獲解決的情況。
當局的回應
356. 地政總署及規劃署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並已採取以下跟進行動。 建議(a)
357. 為提高前線職員對位於「自然保育區」、「海岸保護區」及 「綠化地帶」等土地用途地帶內違例發展的敏感度,以及適切回應社會對政府部門須就破壞自然環境的違規情況採取迅速行動的期望,地政總署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發出內部便箋,促請各分區地政處汲取本個案的經驗,重新審視各分區的土地執管行動優次,並提醒前線人員須適時回應其他部門相關的轉介及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執法行動。地政總署亦同步於《地政指引》內,將涉及「自然保育區」、「海岸保護區」及「綠化地帶」等個案提升為優先處理的個案類別。 建議(b)
358. 就涉及不同部門職權範圍的個案,地政處在接獲轉介個案後會盡快派員到現場視察,確定是否有違規情況,繼而採取執管行動,並會按需要透過跨部門會議跟進,適時配合相關部門的執管工作進度。例如地政處於二零二一年八月起接獲多宗就經營水上活動而衍生的違規構築物丶非法佔用政府土地丶棄置廢料、於「海岸保護區」政府土地鋪設新的混凝土斜台等投訴。於二零二一年十月的跨部門會議上,相關部門就其職權範疇的跟進工作進行滙報,地政處亦於會議中闡述該處就投訴事項採取的執管工作及進度,以促進部門之間互相協調。
359. 為加強跨部門就違例發展個案的跟進,規劃署已與相關政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包括通知有關部門該署的執管工作和了解各部門的執管工作進度,恆常通知地政處有關規劃署於「自然保育區」一帶執管及檢控行動的情況及進度。此外,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