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理把空郵郵件改為平郵運送
背景
581. 投訴人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以空郵掛號方式,將一份郵件寄給在澳洲悉尼的親屬(事涉郵件)。投訴人向郵政署查詢後得悉,郵政署已於四月一日把事涉郵件交付予一間貨運公司。四月二十日,投訴人進一步向郵政署查詢派遞進度時得悉,事涉郵件已於四月七日改以平郵方式付運,理由是寄件往澳洲的空郵服務已於四月九日起停止,而郵政署亦已在網頁公布有關更改付運方式的消息。
582. 投訴人不滿郵政署未經諮詢便更改付運方式,並指郵政署濫收郵費;而更甚的是改以平郵方式付運會造成嚴重延誤。 此外,郵政署堅持投訴人必須遞交「郵件查詢表格」,否則不能告知其郵件派遞狀況。
583. 基於以上所述,投訴人向申訴專員公署(公署)投訴郵政署處理事涉郵件有失當之處。
申訴專員的觀察
584. 公署理解郵政署在處理這宗個案的服務表現未符投訴人的期望。然而,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全球航空及國際郵遞服務的影響實屬史無前例。經審研郵政署提供的資料,公署認為郵政署實已盡力嘗試所有可行方法以取得額外空運艙位,以應付不斷增加的空郵服務需求及清理積存的空郵郵件。不過,由於空運艙位供應緊絀,郵政署無法採購足夠的空運艙位。鑑於該段期間全球的航空服務難以預料,且考慮到萬國郵政聯盟的建議,公署認為郵政署改以海運方式付運郵件的做法合理。
585. 一般而言,公署期望政府部門能與受影響的人士保持溝通。不過,以這宗個案而言,郵政署須處理的郵件數量龐大,加上郵件的寄件人並非必須提供聯絡資料,郵政署改以海運方式把郵件付運前不可能逐一聯絡寄件人以取得其同意。公署亦留意到郵政署已在四月九日的新聞公報中,向受影響的寄件人說明如何申請退回郵費差額。公署認為郵政署已在可行情況下盡力向市民提供資訊。至於提交「郵件查詢表格」一事,郵政署已解釋為何有此要求。公署認為,郵政署是按既定程序跟進投訴人的郵件查詢,沒有證據顯示郵政署有行政失當之處。
586. 基於以上所述,申訴專員認為這宗投訴不成立。公署留意到,郵政署的新聞公報只概括地交代寄往不同目的地的郵件會有所延誤。申訴專員認為,郵政署如能按不同地區具體指出預計延誤的時間,讓寄件人可掌握實況以作適切的投寄決定,當更為理想;此舉亦可助郵政署管理客戶期望。
當局的回應
587. 郵政署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並已由二零二零年九月起發布通告,告知公眾個別目的地因航空公司運載力不足而需等候所引致的額外付運時間。此舉提高了資訊的透明度,讓寄件人在投寄前掌握當時的實際情況,並有助管理他們的期望。郵政署亦會不時更新通告,讓公眾更好掌握郵遞服務的最新情況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