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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615C 成立

– 沒有回覆關於非法更改農地用途的投訴

政府覆文 · 年報2019 · 第 99 頁

背景

據投訴人所稱,二零一八年一月,他發現某屋苑對面一段梧桐河旁邊的一塊農地(事涉地點) 有大量樹木被砍伐,以及被改作非法停車場及其他用途;該地點的強烈燈光於晚上對附近居民構成滋擾。他為此經 823向地政總署投訴。 三月初, 823告知投訴人:地政總署指他的投訴不屬該署職權範圍; 1823已將其個案轉介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其後,土拓署職員致電告知投訴人:事涉地點不屬該署的地盤範圍,該署會把個案轉介地政總署。其後,投訴人並無收到任何部門的回覆。 投訴人不滿地政總署、土拓署及 823沒有適當地跟進他的投訴。

申訴專員的觀察

從事件經過可見,地政總署站轄下的某地政處(地政處)及土拓署均有跟進投訴人的投訴。 由於地政處職員的初步視察結果顯示,投訴人所指的涉嫌非法地盤位於臨時撥地範圍內,地政處要求 823將他的投訴轉介土拓署,待後者跟進及回覆投訴人,並無不當。可惜,當土拓署職員建議把個案交回地政總署處理時,卻因 823職員的疏忽,未有按土拓署的要求將個案再轉介地政處跟進,令投訴人一直未獲回覆,實有不當。雖然如此,地政總署亦有跟進相關問題。 就 823職員的疏忽,效率促進辦公室已採取了一系列的改善措施,以防止上段所述的錯漏再發生。 基於以上分析,申訴專員公署(公署)認為投訴人對效率促進辦公室的投訴成立。 公署認同效率促進辦公室所採取的改善措施,詳情見下段。

當局的回應

效率促進辦公室制定了下列多項改善措施並已全面落實—(a) 1823已訓示有關職員須多加留意各部門回覆的內容,避免同類問題再現。此外, 823已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及繼續安排督導人員進行定期抽查,以監察員工的表現; (b) 1823管方已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及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分別以口頭及電郵向土拓署反映,部門同事在網上系統要求 1823轉介個案時,應把轉介要求填寫在相關欄位。土拓署負責職員已就此事宜提醒該署有關職員;以及(c) 1823已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完成改善其網上系統,加入確認步驟,以便部門在回覆 1823時可覆核要求1823跟進的事項,以減少錯誤輸入。 823已通知相關部門這項新改動以及提醒部門於提供回覆時多加留意。 1823並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舉辦四場簡報會,向各部門合共 65名職員解釋相關改動。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