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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530A 未載明

- 任由承辦商拖延某街市更換扶手電梯的工程

政府覆文 · 年報2019 · 第 46 頁

背景

據投訴人所稱,二零一七底,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某區某街市(事涉街市)兩條扶手電梯進行維修期間,街市的升降機又發生故障,市民須使用共 80多級的樓梯上落街市的一樓及二樓,而維修工程耗時達三至四個月,對市民造成極大不便。二零一八年三月中旬,投訴人向食環署投訴扶手電梯維修時間過長。食環署覆稱:扶手電梯的維修承辦商訂購零件需時,會向機電工程署(機電署)反映問題。 二零一八年四月中旬,剛維修完畢的扶手電梯又再發生故障。同月二十五日,事涉街市管理處致電給投訴人,表示電梯故障和維修工程與管理處無關;他可就電梯故障問題向食環署表達意見。 投訴人指責食環署任由維修承辦商拖延扶手電梯更換工程,並無積極維修扶手電梯;而機電署未能根治扶手電梯發生故障問題,沒有妥善監管扶手電梯的維修進度。

申訴專員的觀察

事涉市政大廈屬一九九四年前的設計,市民主要靠扶手電梯 E1及 E2往來街市地下及一樓,以及扶手電梯 E3及 E4往來街市一樓及二樓。事涉市政大廈的升降機並非位於街市中心,使用扶手電梯比較方便。 食環署於二零一五年發現事涉街市所有扶手電梯嚴重老化須更換後,機電署已先後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及二零一八年三月展開更換扶手電梯 E2及 E4工程(工程 a))和扶手電梯 E1及 E3的工程(工程 b))。申訴專員公署(公署)認為,食環署和機電署有採取行動,以根治扶手電梯經常發生故障問題。 工程 a)及工程 b)大致上按預計時間完工。因此,不能說維修承辦商拖延扶手電梯更換工程。公署認為,機電署進行工程 a)及工程 b)期間,已採取適當行動,包括(a) 扶手電梯維持由地下往上一樓,以及由一樓往上二樓的服務; (b) 街市大樓的 部升降機(即升降機 1至 6)可供市民使用;及(c) 街市承辦商職員在當眼處將貼通告及指示圖,說明通往各樓層升降機之位置,以盡量減少對市民造成的不便。 雖然機電署已澄清,在事涉期間並無接獲四條扶手電梯及六部升降機在同一時間(包括事涉投訴當日)發生故障報告,但公署注意到..工程 a)及工程 b)分別耗時五個月;工程進行期間,市民(尤其是長者及行動不便的人士)因而須經迂迴的路線才可乘搭扶手電梯及升降機上落一樓及二樓,確實不便。 公署認為投訴不成立,但建議食環署及機電署從本案汲取經驗,日後在更換或重大維修街市扶手電梯及 或升降機時,仔細平衡維修工作的方便及工程為市民(特別是長者及行動不便人士)帶來的不便,在有需要時適當增加資源(包括維修人手),以盡量縮短維修所需的時間,減少對市民造成的不便。

當局的回應

食環署及機電署接納公署的建議。 食環署食環署一向關注街市升降機及扶手電梯使用情況及安全,安排適時例行檢查。每當發現有故障,食環署會立刻通知機電署跟進及進行緊急維修。大部分例行檢查及維修工作皆可於即日或數日內完成或修復並重新投入運作,以減低對市民及檔戶的影響。此外,食環署亦已與機電署商討要求備存足夠零件以供緊急維修之用。 就更換街市扶手電梯及/或升降機的工程,食環署會根據設施的使用年期、狀況、維修及故障記錄、其他正進行的更換工程、機電署的專業意見及租戶等持份者的支持等因素,在資源許可下計劃有關的更換工程,並按序進行。食環署亦會透過街市管理諮詢委員會聽取商戶意見,並和機電署一同制定方案(例如避免同時更換全數扶手電梯及/或升降機或提供替代路線等),以紓緩顧客和商戶於工程期的不便。 食環署於日後在更換或涉及重大維修街市扶手電梯及/或升降機時,將與機電署仔細平衡維修工作的方便及工程為市民帶來的不便,並要求機電署採取適當行動,以盡量縮短維修所需的時間,減少對市民造成的不便。 機電署機電署會汲取相關的經驗,日後在更換或重大維修街市扶手電梯及/升降機時,加強與相關客戶部門溝通,仔細平衡維修工作的安排與及工程可能為市民帶來的不便,在有需要時適當增加資源,以縮短更換或重大維修所需的時間,減少對市民造成的影響。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