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某街道上的店鋪違例擴展營業範圍沒有採取執法行動
背景
288. 據投人所稱,她曾食環署投事涉街道的鋪阻街,然而,食環署沒有妥善處理她的投,以致阻街情況一直沒有改善。 訴專員的觀察
289. 申專員派員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上午九時半至十時往事涉街道視察,發現幾乎所有鋪均有不同程度的鋪前擴展營業的情況,佔用了三分之一至一半的行人路。部分鋪不單在鋪前,更在離約三至四呎以外的行人路上以摺枱展示貨品,令行人路更狹窄。
290. 申專員認為,食環署雖有就事涉街道的鋪阻街題採取行動,然而,在其介入前,食環署在一年內事涉街道的數十間有阻街的鋪作出了只約 320次具懲罰性的行動,平均是每間鋪僅數次,那實不足以造成阻嚇之效。結果是事涉街道鋪阻街仍然是無日無之,而且非常廣泛。
291. 申專員認為這宗投部分成立,並敦促食環署加強嚴正執法,以確保事涉街道的鋪阻街情況得以真正改善。
當局的回應
292. 食環署接納申專員的建議,並已採取下述的跟進行動。
293. 為更有效打擊事涉街道鋪貨物阻街的情況,食環署已採取一系列嚴厲的執法措施,以遏止鋪在鋪前擺放物品引致阻街。有關措施包括與警務處定期進行聯合檢控行動;加強定點巡邏及突擊檢控行動;以及違例鋪負責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傳票及拘控。食環署於二零一八年一月至六月期間,對事涉街道共進行了 153次突擊執法行動,當中包括 26次與警務處進行聯合行動。行動中,食環署一共事涉街道的違例鋪負責人提出 259宗檢控(包括 9宗拘控、發出 13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 119張傳票)。經過連串嚴厲打擊行動後,事涉街道鋪將貨物擺放於鋪前的情況已明顯收歛,而鋪阻街的題已大為改善。
294. 食環署會繼續密切留意事涉街道鋪貨物阻街的情況及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此外,為更有效打擊鋪阻街的違法行為,食環署會繼續與其他相關部門保持緊密合作及採取適當的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