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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614A 不成立

沒有妥善跟進某地點的街頭理髮問題

政府覆文 · 年報2018 · 第 54 頁

背景

196. 據投人所稱,有人於每天上午 8時至中午 12時期間(事涉時段),在某街道的香港賽馬會場外投注處後方一塊空地(事涉地點)替人理髮並收取酬金,除對途人造成滋擾,亦影響環境衞生(街上理髮題)。自二零一年三月起,投人數度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就街上理髮題作出投,食環署回覆稱會聯同地政總署跟進。 然而,情況一直沒有改善。投人指摘食環署和地政總署沒有妥善跟進街上理髮題。 訴專員的觀察

197. 二零一年八月四日,申專員公署(公署) 職員兩度於到事涉地點視察,結果如下 –上午 9時 10分(a) 並無發現任何提供理髮服務的人士、座椅或理髮工具;但有兩名女士站在毗鄰的行人路欄杆旁邊。當一名途人其中一女士查詢是否有理髮服務時,該女士覆稱她每天早上 7時半開始提供理髮服務。其後,該女士拿出摺櫈讓該途人坐下為他理髮。其間,另外一名女士在行人路把風。 上午 10時 30分(b) 並無發現任何提供理髮服務的人士、座椅裁理髮工具。但現場遺下一地散落的髮碎。

198. 食環署的記錄顯示,該署確實有派員到事涉地點巡查,並曾提供無牌理髮服務的人士作出拘控,公署認為食環署大致上有適切地跟進街上理髮題。

199. 至於地政總署,該署從沒有接獲有關街上理髮題的投,對該題並不知情,自然不會有任何跟進行動。

200. 申專員認為,投人對食環署和地政總署的投並不成立。 但因公署視察時發現街上理髮題仍有發生,而且違法人士已懂得安排把風,以迴避食環署的執法行動。因此,申專員建議食環署,考慮安排便衣職員進行巡查,以將違規者繩之於法,冀能更有效遏止街上理髮題。

當局的回應

201. 食環署已落實調查報告所提出的建議,調派便衣職員到事涉地點巡查及執法,並於二零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成功拘控 2名在公衆地方提供無牌理髮服務的人士。其後,食環署多次複查及監察事涉地點,未再發現違規活動。食環署會繼續密切留意事涉地點情況及採取適當行動。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