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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937 成立

未有就投訴人的產品進行公平合理的評估,並提供了錯誤的意見

政府覆文 · 年報2018 · 第 25 頁

背景

82. 投人曾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招標提交兩份建議書,內容分別為有關供兩間醫院(醫院甲和醫院乙)使用以碳氫化合物為雪種的凍櫃。投人指稱,機電工程署(機電署)因應醫管局的要求就有關產品提供技術意見時,作出帶有誤導的評論。 訴專員的觀察

83. 機電署是醫管局的工程顧,負責就產品的規格提供專業意見。關於這宗投個案,機電署在審核投人提議醫院甲使用的凍櫃規格後,不建議該院使用,因為該凍櫃所採用的是易燃雪種。儘管投人提交了補充資料,機電署仍維持先前的意見,理由是公立醫院中人多和密集,而且市面上有其他採用非易燃雪種的凍櫃可供選擇。

84. 至於投人提議醫院乙使用的凍櫃,所採用的是由兩種物質混合製成、聲稱非易燃的雪種。機電署在回覆醫管局時,同樣不建議使用有關凍櫃,原因是上述混合物雪種內的其中一種物質是易燃雪種,而且只准用於家庭電器。其後,投人提交一份化驗報告,顯示有關混合物並非易燃物質。機電署於覆核該份報告後,醫管局表示不反對在醫院乙使用投人提議的凍櫃。

85. 機電署已評審醫管局提供的所有技術性資料,以及參照相關的國際標準進行審核,因此該署認為,就投人的產品所作的評估公平合理,並無偏頗。不過,機電署承認,易燃雪種並非完全禁止在醫院使用,須視乎每宗個案的情況而定,而該署指有關雪種只准用於家庭電器的說法,或不足以反映實際情況。

86. 申專員公署(公署)認為,機電署有責任醫管局就雪種(以及其他各方面)提供妥善和適切的意見,特別是其易燃與否。由於投人提議醫院甲使用的凍櫃是採用易燃雪種,故此公署認為,機電署已充分考慮相關因素才提出意見,並無不足之處。

87. 然而,就醫院乙的個案而言,醫管局正是要知道有關的混合物雪種是否如投人所稱屬非易燃雪種,故機電署醫管局表示該混合物雪種內的其中一種物質屬易燃其實毫無意義。再者,該署指易燃雪種只准用於家庭電器的說法根本不準確。儘管公署同意若沒有進一步資料,機電署實難以肯定該混合物雪種是否易燃,但公署認為,該署理應醫管局如實說明情況(即基於已有資料,未能確定有關的混合物雪種是否易燃),讓該局自行決定是否索取進一步資料。故此,公署認為,機電署就醫院乙的個案醫管局提出的意見確有不足。

88. 申專員認為這宗投部份成立,並建議機電署以這宗個案為鑑,給予職員適當的指引,訂明如何就凍櫃提供專業意見。

當局的回應

89. 政府接納申專員的建議。機電署已改善相關職員指引,以期為其他公營機構在採購凍櫃時提供清晰的專業意見。機電署亦已為職員舉辦簡介會及以申專員公署的相關個案舉辦分享會,藉此提升職員對有需要提供清晰專業意見的意識。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