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理削減某屋苑的居民巴士服務;以及沒有諮詢受影響的居民
背景
943. 根據現行運輸政策,政府會優先發展高載客量的集體運輸工具,例如鐵路和專營巴士。在公共運輸系統中,居民巴士擔當輔助角色,於繁忙時段及常規公共交通服務未能應付乘客需求時,提供往返屋苑與鄰近鐵路站或公共運輸交匯處的服務。
944. 在審批新辦居民巴士服務申請時,運輸署會考慮服務需求、其他公共交通服務現有提供或計劃中的服務水平、擬提供服務地區、道路交通情況等因素。現有居民巴士服務的營業證一般須每年申請續期,經營者不應假設續證申請必定獲批,而運輸署在決定是否批准續期時,會考慮有關服務的使用情況、取消或削減服務後的常規公共交通服務能否應付乘客需求、居民接受程度等因素。
945. 某屋苑的業主委員會及物業服務處向申訴專員公署(公署)投訴運輸署 –(a) 罔顧屋苑居民的反對意見,無理取消其居民巴士在下午二至四時的服務; (b) 盲目按運輸政策處理,只是單方面提出理由及給予通知,事前並沒有諮詢有關屋苑的居民或與居民代表進行商議;以及(c) 該區的巴士服務及巴士站周邊設施有欠完善,該些路線的車費亦高於居民巴士。
申訴專員的觀察
946. 公署認為,批准該區所有屋苑開辦居民巴士服務,長遠並非持續可行的做法。運輸署因應區內人口及交通需要增加,加強常規公共交通服務,同時調整及理順現有居民巴士服務,其做法切合政府的運輸政策,亦合乎增加道路使用效率及減少空氣污染的原則。
947. 然而,公署認為,運輸署在理順居民巴士服務方面的工作欠缺整體周全的計劃。由於鄰近屋苑的居民容易作出比較,運輸署應制定全盤計劃,給予各居民清晰的信息,以免予人審批標準不一的感覺。 此外,運輸署若能就區內專營巴士服務及理順居民巴士服務的整體計劃諮詢當區區議會,將有助該署評估居民的反應和意見,以及向受影響居民解釋。
948. 由於區內居民已習慣倚賴居民巴士服務,運輸署若要取消或削減現有服務,必須進行充分諮詢,並給予居民足夠時間及心理準備去接受有關轉變。然而,在這宗個案中,該署只給予有關屋苑少於一個月的通知,實在嚴重不足。
949. 申訴專員認為運輸署缺乏整體計劃及適當諮詢,因此這宗投訴部分成立。申訴專員建議運輸署 –(a) 就理順有關地區的居民巴士服務制定全盤計劃、具體時間表及路線圖; (b) 盡早將有關計劃通知及諮詢受影響的屋苑,以及向居民詳細說明專營巴士的改善方案/具體措施; (c) 就該區的整體交通規劃(包括加強專營巴士的服務,以及理順居民巴士服務的計劃)諮詢區議會; (d) 更改工作流程,日後削減現有的居民巴士服務時,應給予最少三個月的通知期,以及諮詢當區區議員; (e) 在審批新辦的居民巴士服務申請時,除現行一系列考慮因素外,亦應考慮鄰近屋苑已批出的居民巴士服務,以評估居民的反應;及(f) 密切監察該區專營巴士服務的使用情況,如發現有關服務未能滿足居民的交通需求,應積極與專營巴士公司商討繼續改善服務的建議。
當局的回應
950. 運輸署接納申訴專員提出的全部建議,並已採取下列行動。 建議(a)、(b)、(c)及(e)
951. 因應區內居民的反對意見,以及申訴專員的調查結果及建議,運輸署對區內的居民巴士服務再次作出檢視。運輸署將會把申請人因鄰近屋苑已批出的居民巴士服務而產生的期望列入考慮因素。但在已有足夠常規公共交通服務的情況下,運輸署純粹因申請人的期望而批出服務的前提是,獲批的服務(下稱「基準以上的居民巴士服務」)營運後–(i) 該地區的常規公共交通服務既須根據客量變化作出調整,同時區內沒有居民巴士服務或需要常規公共交通服務的居民亦不會因為調整而受影響;及(ii) 基準以上的居民巴士服務不會造成交通擠塞。
952. 完成檢討後,運輸署在二零一七年三月就有關地區的居民巴士服務諮詢區議會,包括新增的考慮因素和批准基準以上的居民巴士服務的前設;以及參考新增的考慮因素後批准一項新增居民巴士服務申請及另一項延長服務時間申請的計劃。運輸署並向區議會表示,署方會因應日後乘客需求的轉變,經參考既定指引後,按需要調節相關專營巴士路線的服務,以善用道路資源。區議會同意運輸署的建議,並就區內的居民巴士服務的申請提出其他意見。運輸署會繼續密切監察專營巴士及居民巴士的運作情況,並與當區區議員保持溝通及解釋有關情況。
953. 另外,運輸署已修改內部指引,在審批新辦的居民巴士服務申請時,把申請人因鄰近屋苑已批出的居民巴士服務而產生的期望和反應加入考慮因素之列。 建議(d)
954. 運輸署已落實安排,在削減或修訂居民巴士服務前,除非有關削減或修訂方案獲乘客代表的支持。否則,會盡早將有關計劃通知及諮詢受影響屋苑的居民。相關措施包括先與當區區議員及乘客代表加強溝通,向他們詳細說明專營巴士的改善方案/具體措施,並給予最少三個月的通知期,讓居民有足夠的準備。 建議(f)
955. 運輸署一直密切監察專營巴士的使用情況。根據運輸署的調查,有關地區的專營巴士服務穩定,並有足夠的載客量應付居民的交通需求。運輸署會繼續密切監察有關路線的使用情況及乘客需求的變化,適時按需求的變化而調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