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797 部分成立
沒有採取有效措施,以解決某街市內有攤檔阻塞通道的問題
背景
217.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投訴人向申訴專員公署 公署投訴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環署 。
218. 據投訴人所稱,在食環署的轄下某街市,有一菜檔及在其對面的生果檔長期在檔位範圍外擺放物品,阻塞通道 阻塞通道問題 。投訴人曾向該街市的管理人員及食環署投訴,但情況沒有改善。投訴人疑街市管理人員,在食環署職員巡查街市前向事涉檔戶通風信,影響該署職員執法。
申訴專員的觀察
219. 就街市管理人員有否向事涉檔戶通風信,影響食環署職員執法,食環署已加以否定。對於這一點,公署實無從查證。
220. 然而,客觀的事實是,在事涉街市,事涉攤檔及其他攤檔持續把物品擺放在檔位範圍外,阻塞通道。食環署的環境衞生辦事處 環衞辦 雖有多次警告事涉攤檔,但其檢控比率嚴重偏低,難怪成效不彰。
221. 此外,環衞辦雖先後向疏於職守的承辦商發出了三百多次的口頭警告,但並無向他們發出更嚴厲的警告,例如警告信或失責通知書,或扣減服務月費。這顯示食環署對承辦商的監管力度不足。
222. 綜合上文的分析,申訴專員認為這宗投訴部分成立。
223. 申訴專員敦促食環署嚴格執行承辦商服務條款和工作指引,提升對事涉街市的管理效力,從而解阻塞通道問題。
當局的回應
224. 食環署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食環署已把公署的告內容告知街市管理人員,並提醒他們要嚴格執行承辦商服務條款和工作指引,提升對事涉街市的管理效力。食環署亦飭令承辦商加強巡邏街市,採取適當行動避免攤檔把物品擺放在檔位範圍外,造成阻塞。
225. 在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五月期間,食環署向事涉街市違規擺放貨物在檔外造成阻礙的檔戶共提出六宗檢控,當中一宗檢控是向事涉的生果檔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