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4/3724A 未載明

&B:無理拒絕投訴人就「強制淘汰歐盟四期以前柴油商業車輛特惠資助計劃」提出的申請

政府覆文 · 年報2015 · 第 225 頁

背景

903. 投訴人投訴運輸署及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處理該公司「強制淘汰歐盟四期以前柴油商業車輛特惠資助計劃」(特惠資助計劃)的申請時失當。

904. 柴油商業車是香港路邊空氣污染的主要源頭。為改善空氣質素及保障市民健康,政府將於二零二零年前逐步淘汰約 82000輛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並透過推行一個涉及 114億元的特惠資助計劃,協助受影響的車主淘汰這些車輛。實施特惠資助計劃的建議文件,經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的會議通過。

905. 在計劃期內,車主必須將其車輛交由環保署的登記拆車商拆毀,然後往運輸署取消車輛登記及申請資助。為確保公帑使用得宜,計劃要求車主在取消車輛登記時,車輛必須持有有效牌照,以防止有人藉已棄用而沒有有效車輛牌照的車輛申請資助。

申訴專員的觀察

906. 申訴專員公署 公署 認為,由於資助計劃涉及大量公帑,事涉部門應審慎處理申請。為防止有人藉已棄用而沒有有效車輛牌照的車輛申請資助,資助計劃條款第五條要求申請人在取消車輛登記時仍然持有有效的車輛牌照。投訴人因為忽略了此項條款,所以遲了三天到運輸署申請取消車輛登記,因而錯失申請資助的資格。

907. 就投訴人指申請表格須知事項第三條與計劃條款第五條的意思不同,據公署了解,運輸署在申請表格的「須知事項」第三條特別提醒申請人,須於拆毀車輛後的三個月內及相關截止日期之前提出申請,目的是希望申請人盡快提出申請,避免因拆車商突然倒閉而沒有通知環保署的情況,影響審核申請的工作。公署認為,申請表格第三條指的是遞交特惠資助計劃的申請,但計劃條款第五條指的則是取消車輛登記的日期,屬兩個不同的手續及步驟,其意思並無抵觸。

908. 本案的癥結,是運輸署及環保署有否適當地告知申請人有關的申請資格及要求。公署發現,運輸署的兩份文件,即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均無列出特惠資助計劃的申請資格。如申請人欲知悉有關資訊,須參閱小冊子或環保署的網頁。運輸署的網頁雖然有提及特惠資助計劃的申請方法及程序,但要經超連結才可到環保署的網頁,以獲取有關申請資格方面的詳情。直至二零一四年九月,當市民從運輸署網頁下載申請表格時,才可同時下載小冊子。因此,對投訴人而言,他需要同時瀏覽運輸署及環保署的網頁,才可以得知特惠資助計劃的所有資訊。

909. 另一方面,特惠資助計劃的詳情繁複,除了這宗個案涉及的第四條及第五條外,亦有其他要求及條款,運輸署沒有將所有資訊加到申請表中,避免有關表格變得非常繁瑣,並非完全無理。 再者,環保署已就特惠資助計劃的詳情,作出一系列的宣傳,該署更專發信通知每一個受計劃影響的車主有關計劃的詳情。運輸署亦同時在其申請表格的「須知事項」第四條,提醒申請人參閱環保署網頁,並提供了有關網址及熱線電話,方便申請人查詢。

910. 另外,公署相信,不少申請人均是透過登記拆車商了解計劃的條款及申請程序,因此,環保署應加強登記拆車商對有關計劃條款的認識,避免向申請人提供錯誤資訊。

911. 公署認同,申請人有責任事先了解是否符合申請資格才提出申請。此外,公署相信,申請人最關注的事項之一應該是有關的資助金額,而有關資訊須從小冊子或環保署的網頁才找到。因此,車主或多或少都須參考小冊子或網頁的資訊,才能提出申請。

912. 從實際的申請數字來看,運輸署自計劃開始至二零一四年十月已批出超逾一萬三千多宗申請,未能符合申請資格第五條的個案只有 41宗(僅佔 0.3%),可見絕大部分的申請人均知悉並能符合有關要求。

913. 鑑於上文所述,專員公署認為,投訴人對運輸署及環保署的投訴均不成立。

914. 本案揭示,車主在安排其車輛正式退役時,不單需要定何時拆車,亦要按法例及計劃條款,準確掌握拆車、續牌、取消車輛登記及提出申請的限期。公署認為,運輸署及環保署宜加強這方面的資訊及宣傳,減低車主這類的技術失誤。

915. 雖然公署認為運輸署及環保署在處理投訴人的申請個案沒有失當之處,但該署亦非常同情投訴人的處境。投訴人應是特惠資助計劃的推廣對象,其申請不獲批准,只是源於技術問題而不是濫用資助。計劃下的資助金額龐大,由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如申請人基於技術上的原因而失去資助,的確有可能會失去預算。

916. 因此,在未引進下述的改善措施之前,公署建議環保署考慮是否可以酌情處理這類個案,或進一步提供不能酌情考慮的原因,避免予人不近人情及處事僵化之感。事實上,環保署已為受影響的八萬多架車輛從立法會取得預算發放的資助金額,以進行有關計劃。如環保署能確定事涉個案只屬技術失誤而非濫用資助,酌情批准類似的個案,亦不會影響其他車主所得的資助,造成不公。

917. 申訴專員建議運輸署: (a) 既然運輸署已就申請程序另外擬備了一份「申請須知」,該署可考慮將申請資格加入「申請須知」內,讓申請人從多一個途徑得知有關資訊; (b) 如運輸署發現個別條款的違規個案較多,亦可考慮將有關條款加入申請表格中。事實上,公署收到的類似個案不只一宗,可見的確有不少申請人忽略了有關條款而感到受屈; (c) 考慮在申請表格中加入一個提示清單,讓申請人確認是否符合計劃的所有要求; (d) 如申請人親身到運輸署拿取表格,運輸署應同時提供有關計劃的小冊子;以及(e) 在申請表格上要求申請人必須閱讀及明白資助條款及細則,並要求申請人簽署聲明確認。

918. 另外,申訴專員建議環保署: (a) 鑑於申請人在安排車輛續牌、拆車、申請取消車輛登記及提出特惠資助申請的先後次序及時限十分重要,環保署可考慮加強這方面的宣傳,並輔以不同的例子加以說明,確保申請人明白不同程序的先後次序; (b) 在未引進有效的改善措施之前,考慮是否可以酌情處理投訴人及類似的個案,或提供較詳細的解釋;以及(c)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環保署應加強登記拆車商對有關計劃條款的認識,原因是登記拆車商雖無責任向申請人解釋計劃的詳情,但相信不少申請人會透過登記拆車商了解申請程序。加上特惠資助計劃與早前歐盟二期的計劃在牌照有效期的要求有所不同,有機會令登記拆車商產生混淆,向申請人提供錯誤資訊。

當局的回應

運輸署

919. 運輸署已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並已作出以下跟進。 建議 a)及 b)

920. 運輸署已聯同環保署研究及改進申請表格的設計,並加入申請資格、申請程序及有關條款,令申請人了解特惠資助計劃的申請要求。運輸署已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中推出新的申請表格。 建議 c)

921. 運輸署已於申請表格中加入一個提示清單,讓申請人確認是否符合計劃的所有要求建議 d)

922. 自二零一四年九月起,運輸署經已開始將特惠資助計劃的小冊子附於申請表格一同派發。如從運輸署網頁下載申請表格,有關的小冊子會同時下載,令申請人了解特惠資助計劃的申請資格及有關條款。由於新的申請表格已包含小冊子內的所有有關資料,因此運輸署已從二零一五年二月中推出新的申請表格起,不再附上小冊子。 建議 e)

923. 運輸署已更改申請表格丙部「聲明及承諾」的字眼,要求申請人簽署聲明確認他們已閱讀及明白資助條款及細則。 環署

924. 環保署接納申訴專員對該署作出的建議 a)和 c),並作出以下跟進: (a) 環保署已在二零一五年二月再次發信提醒仍未申領特惠資助的歐盟四期以前柴油商業車車主特惠資助的要求、程序和重點。環保署並隨信附上 i)「提交申請核對表」,方便車主核對是否符合計劃的所有要求;及 ii)申請時常見錯誤的例子,提醒車主加倍留意申請要求、程序的先後次序及時限,避免因出錯而導致最終申請不獲批核。此外,環保署已在二零一五年二月上載這些資料到環保署網頁供車主參閱;以及(b) 環保署已在二零一五年一月舉辦兩場拆車商簡介會,加強拆車商對特惠資助計劃條款的認識。當環保署派員到拆車場審批拆車商登記申請和重新登記時,亦會向有關負責人派發宣傳小冊子和介紹申請特惠資助的要點。

925. 環保署不接納建議 b),原因是由於是次計劃涉及龐大的公帑,環保署必須謹慎執行,有需要按既定的申請資格及程序審核有關申請。有關審批條件早前已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環保署經再次審視這項投訴及相同個案,認為們是不符合獲批准的申請資格,故此難以酌情批准。如環保署批准沒有完全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領取資助,有機會提供空間及誘因予拆車商和車主作弊。

926. 然而,就有部分申請人或登記拆車商聲稱因無心之失,錯誤填寫資料而被拒絕的申請,環保署已從運輸署取得有關個案的詳情,並正進行覆檢。若結果証明所稱屬實,環保署會透過運輸署要求申請人或登記拆車商澄清或補交資料,然後考慮酌情處理這類個案。

927. 公署理解及接納環保署的解釋。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