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 :夜間工程的工序欠缺效率,對附近居民造成噪音滋擾
背景
127. 據投訴人所稱,自二零一三年四月,水務署在他居住區域一帶進行更換水管工程 事涉工程 。該項工程獲環境保護署 環保署 批准於晩上至清晨期間進行。投訴人投訴水務署的工序欠效率,於晚上進行挖掘,然後在早上填平路面,周而復始,致令工程多月仍未完,對居民造成持續滋擾 投訴點 a))。投訴人亦投訴環保署輕率地批准事涉工程,工程所發出的噪音擾人清夢 投訴點(b))。
申訴專員的觀察
投訴點 a)
128. 水務署已解釋該署安排於晚間進行事涉工程,以及於晚上進行挖掘後在早上填平路面的原因。申訴專員公署 公署 認為,水務署基本上是按照交通管理聯絡小組 聯絡小組 及環保署的定採納如此工序。因此,申訴專員認為,投訴點 a)不成立。
129. 雖然如此,於晚間進行工程必定會對居民造成某程度的噪音滋擾,水務署理應就這問題預早諮詢居民,讓他們可提出意見及訴求。在事件中,聯絡小組及環保署假若有參考居民的意見,或會作出不同的定。
130. 資料顯示,水務署及/或其他相關部門從沒就於限制時間進行事涉工程一事諮詢過當區區議會或地區管理委員會。水務署只曾在區議會介紹整項工程、匯工程進度及回覆議員的查詢。 此外,水務署向當區區議員介紹區內的水管更換及修復工程的工作是交由顧問公司人員進行,有關會面並無任何書面記錄,水務署不能確定會面詳情,公署亦無從查究。
131. 此外,水務署聲稱工程承辦商及顧問公司有向鄰近的商戶及居民進行諮詢。然而,經審閱有關通告的行文,公署發現其重點只是通知商戶及居民事涉地點將有臨時交通改道,雖有說明事涉工程會在晚上九時至早上六時進行,卻並無點題指出將於晚間進行的事涉工程可能會發出噪音,對居民會有所影響。再者,通告指工程日期為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五月 共三個月 ,令居民難以知道事涉工程實際上是由二零一三年三月開始,為期逾一年。況且,工程承辦商在展開每期工程前向鄰近受影響的商住大廈發出書面通告,實不能視為事先諮詢。
132. 綜合而言,水務署的地區諮詢工作明顯不足,未有充分收集及考慮居民的意見。因此,雖然投訴點 a)不成立,但申訴專員認為水務署另有缺失。 投訴點 b)
133. 環保署的主要職責之一是保障市民免受噪音滋擾。相對於日間工程,工程於凌晨/清晨時分進行所發出之噪音對居民尤其滋擾。因此,公署認為,環保署在發出「建築噪音許可證」 許可證 時絕不能輕率。
134. 就事涉工程,環保署雖云已作評估,但根本上只是基於由運輸署及警務處代表所組成的聯絡小組對工程可能對道路使用者造成影響的關注而定批出許可證,結果讓工程在凌晨/清晨時分進行,擾人清夢。公署認為,環保署既然有上段所述的職責,便理應盡力保障居民的權益,至少應向運輸署及警務處表示環保署對噪音問題的關注,以及與該兩部門磋商一些折衷方案,例如 :在長逾一年的工程期內,部分時間改為在日間進行工程,以平衡工程對居民與道路使用者的影響。該署雖然在發出許可證時未至於輕率,但實有不足之處。
135. 此外,公署留意到,在環保署所接獲的七宗投訴之中,絕大部分投訴人其實都是不在晚上十一時後 例如「晚上十時多至翌日早上五時許」、「午夜時分」 仍受工程噪音滋擾。然而,環保署卻只於午夜前進行巡查,而沒有先與投訴人確定噪音滋擾的時間。環保署的巡查結果實為該署其後繼續發出許可證時須要考慮的重要因素。環保署假設過大的噪音只有可能在午夜前發出因而只在該時段進行巡查,未免未夠嚴謹。
136. 綜合上文分析,申訴專員認為,對環保署的投訴點 b)部分成立。
137. 申訴專員建議: (a) 水務署從本案汲取經驗,對於有可能對鄰近居民及商戶造成滋擾的工程,認真地進行地區諮詢工作,包括清楚向當區區議會/地區管理委員會交代工程的詳情和影響,並作書面記錄,以及密切監察顧問公司及工程承辦商進行諮詢的過程(包括審閱諮詢信件的內容),以確保居民及商戶的意見獲得充分考慮及跟進;以及(b) 環保署在審批許可證申請時,慎重考慮工程噪音對居民的影響,並在有需要時與其他部門商討,以確定於限制時間以外進行工程是否絕對不可行,並在接獲投訴後認真地進行調查,以履行該署保障市民免受噪音滋擾的職責。
當局的回應
138. 水務署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並已提醒該署職員、顧問公司及工程承辦商在工程計劃進行地區諮詢工作(包括諮詢鄰近居民及商戶、區議會和地區管理委員會)時,須詳細交待工程對各方面的影響(例如環境、交通等),並作書面記錄。水務署亦會密切監察顧問公司及工程承辦商進行諮詢的過程,以及詳細審閱諮詢信件的內容,以確保居民及商戶的意見獲得充分考慮及跟進。 此外,水務署已擬定了標準信件供顧問公司及工程承辦商在進行諮詢時使用,亦會利用檢查表加強監察諮詢過程。
139. 環保署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並已就處理「許可證」的申請加強與部門及相關單位的溝通,包括詳細考慮替代方案或其他可行的工程時段,盡量避免在限制時間進行工程,以減少建築噪音的影響。此外,在處理噪音投訴方面,環保署會向投訴人查詢其關注的噪音時段以便跟進安排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