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延誤開放某歷史建築的升降機及扶手電梯供公眾人士使用;以及 2) 沒有回覆投訴人的查詢
背景
840. 投訴人投訴運輸署延誤開放連接尖沙咀港鐵站的行人隧道通往 1881 Heritage( 881)商場地庫的出入口,令有需要的人士無法使用扶手電梯及升降機前往 1881,以及延誤回覆她二零一三年九月的查詢。
841. 投訴人有一名需坐輪椅的孫。投訴人經常推著孫前往1881商場參觀該處具歷史價值的前水警總部及節日裝飾。她們經過連接地鐵站的行人隧道後,必須通過一段迂迴曲折的斜道才能到達地面及商場入口,甚為費力。
842. 投訴人從 1881管理服務中心得悉,商場已建有扶手電梯及升降機,只要拆卸分隔該商場與行人隧道的結構牆,行人便可直接從行人隧道通往商場地庫,轉乘扶手電梯或升降機到地面及其他樓層。可惜運輸署不曾給予確實回覆,以致商場遲遲不能開放有關設施。
申訴專員的觀察
843. 運輸署已多次強調,並不反對將連接尖沙咀港鐵站的行人隧道與 1881商場的地庫打通,只是不同意發展商拆卸行人隧道斜道的建議。至於發展商認為同時打通商場出入口及保留現有斜道的建議在工程上不可行,運輸署及路政署的專業判斷均不同意,認為只需要在 1881的建築物內作適當的修改工程,便可達至上述目的。
844. 申訴專員公署 公署 認為,如能同時打通商場出入口及保留斜道,的確是兩全其美的方法,既可以方便前往 1881的市民,同時又不影響其他不打算前往商場的人。但現時政府與發展商就有關建議的可行性各執一詞,對於並非工程專家的一般市民來說,似乎難以判斷到底誰是進非。有見及此,公署建議,運輸署(或連同路政署)向發展商解釋如何在工程上可以做到運輸署的要求,讓發展商作出跟進和回應。這樣便可以清楚顯示到底是工程不可行,還是發展商不願意對其建築物作出相應改動。
845. 公署認同,輪椅升降台的確甚為不便,不應用以替代現有斜道。升降機亦有機會出現故障,需要進行維修及保養,如同時有多名輪椅使用者欲前往 1881商場,單靠升降機及扶手電梯未必能快速地疏導人流,因此,保留斜道應有其需要,亦較符合公眾利益,尤其是對無意前往商場的人來說,實較為方便。但公署亦認同,現時的斜道頗長,對輪椅使用者或長者來說會較為吃力。 因此,如能既保留現有斜道,又能開通行人隧道直接通往商場出入口,那應該是市民樂意看到的。
846. 公署明白,運輸署認為建議既然是由發展商提出,發展商便有責任提出令政府意的方案。但有關方案既然對市民有利,加上雙方的討論已拉鋸多年,公署促請運輸署和發展商商討其他工程方案,讓發展商跟進和回應,以達至運輸署的要求,冀能找出可以同時開通商場出入口,又可保留現有斜道的雙贏方案。
847. 至於現有斜道不符相關指引的最新要求,公署認為,除非有迫切安全的問題或關注需要立即取締斜道,否則拆卸斜道會產生浪費公共資源及在工程期間對公眾造成不便的不良效果。
848. 綜合以上所述,申訴專員認為,沒有證據顯示運輸署在處理有關事宜上有行政失當,因此,這宗投訴不成立。
849. 申訴專員建議運輸署在不影響政府及公眾人士的利益下,繼續與發展商商討其他工程方案,以達至運輸署的要求,冀能盡快找出可以同時開通商場出入口,又可以保留現有斜道的雙贏方案。
當局的回應
850. 運輸署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並與發展商商討各工程方案,以找出一方面可以開通商場出入口,另一方面亦可以保留現有斜道的雙贏方案。發展商已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向運輸署提交新方案,再於二零一五年五月提出修訂。發展商會在商場內進行改裝工程,以達至在保留現有斜道的情況下開通一個無障礙通道前往 1881商場。運輸署認為修訂後的方案可以接受,並已分別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及五月向公署提交進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