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82 部分成立
沒有妥善處理一宗關於冷氣機滴水的投訴
背景
504. 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投訴人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據投訴人所稱,他居於某大廈的 1B單位,二零一三年五月,他致電 1823電話中心投訴其對上的 2B單位的冷氣機滴水(滴水問題)。約一星期後,食環署職員甲覆稱曾到場視察,但並無發現冷氣機滴水。投訴人不接受,並要求職員甲再跟進。職員甲承諾繼續跟進。其後,食環署一直沒有再回覆他。
505. 投訴人指摘食環署跟進滴水問題時處事馬虎。他亦不滿食環署沒有再向他交代跟進結果。
申訴專員的觀察
506. 根據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食環署職員實有跟進滴水問題。然而,如食環署所言,食環署職員在調查初段實有不足之處。 猶幸滴水問題終已獲得解決。總括而言,申訴專員認為,這宗投訴部分成立。
507. 申訴專員促請食環署加強訓練職員,尤其提示職員須按指引積極處理冷氣機滴水投訴,盡快為市民消除滴水滋擾。
當局的回應
508. 食環署接納建議,並一直有向職員提供處理冷氣機滴水的訓練,並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下旬向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發出通告,提示職員須按指引適切及積極地處理冷氣機滴水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