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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82 部分成立

沒有妥善處理一宗關於冷氣機滴水的投訴

政府覆文 · 年報2014 · 第 130 頁

背景

504. 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投訴人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據投訴人所稱,他居於某大廈的 1B單位,二零一三年五月,他致電 1823電話中心投訴其對上的 2B單位的冷氣機滴水(滴水問題)。約一星期後,食環署職員甲覆稱曾到場視察,但並無發現冷氣機滴水。投訴人不接受,並要求職員甲再跟進。職員甲承諾繼續跟進。其後,食環署一直沒有再回覆他。

505. 投訴人指摘食環署跟進滴水問題時處事馬虎。他亦不滿食環署沒有再向他交代跟進結果。

申訴專員的觀察

506. 根據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食環署職員實有跟進滴水問題。然而,如食環署所言,食環署職員在調查初段實有不足之處。 猶幸滴水問題終已獲得解決。總括而言,申訴專員認為,這宗投訴部分成立。

507. 申訴專員促請食環署加強訓練職員,尤其提示職員須按指引積極處理冷氣機滴水投訴,盡快為市民消除滴水滋擾。

當局的回應

508. 食環署接納建議,並一直有向職員提供處理冷氣機滴水的訓練,並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下旬向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發出通告,提示職員須按指引適切及積極地處理冷氣機滴水投訴。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