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1526 及 201 /1527 過度修剪一棵位於政府土地上的珍貴樹木及未有監察被斬下的樹幹的去向
背景
據兩名投訴人所稱,某政府土地上有一棵土沉涉樹木。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地政總署承辦商承辦商的工人突然鋸斷該樹的其中一支樹幹。在警員介入後,承辦商暫停了鋸樹。翌日,一名樹藝家到場檢查樹木。該家估計,該樹有過百年的樹齡,而且健康良好,沒有安全隱患。 兩名投訴人指稱,上述被斬的樹幹很快已不見蹤影。她們指土沉是受保護植物,並表示不滿地政總署未得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許可便胡亂砍伐受保護樹木以及任由承辦商處置被斬的珍貴木材。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四和十五日,兩名投訴人分別申訴員公署公署投訴地政總署。
申訴專員的觀察
經審研地政總署及承辦商提交的資料後,公署確定,就應如何護養涉樹木,地政總署作出的決定是清晰的。地政總署已根據涉樹木最新修訂的評估報告,安排承辦商進行「樹冠清理」,並於四月一日主動把標示了修剪範圍的照片發給承辦商。可惜,承辦商沒有有關職員提供上述照片,加上該職員誤解讀該評估報告,以致過度修剪件發生。地政總署得悉件後,已聯同漁護署對涉樹木再作險評估,並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此外,地政總署亦就件訓誡了承辦商。 於被斬的土沉樹幹的處理方法,地政總署已解釋過往並無該方面的工作指引。件發生後,地政總署已制定指引,訂明如何處理具保育價值的樹種。 件歸咎於承辦商內部溝通不足,以及其前線職員對評估報告的誤解,而這些問題並非由地政總署引致。因此,申訴員認為這宗投訴不成立。 惟公署注意到樹木工作監督需按評估報告內的指示執行樹木護養工作,而報告並沒有標明是否有照片可供參考。因此,申訴員建議地政總署在日後的評估報告上加入「有否夾附照片」的選項,以便日後執行工作的樹木工作監督清楚知道是否有照片可供其作為施工的參考。
當局的回應
地政總署接納申訴員的建議,已在評估報告的範本上加入「有否夾附照片」的選項,以便讓日後執行工作的樹木工作監督能夠清楚知道是否有照片可供其作為施工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