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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80 不成立

201 /0880 沒有跟進有關公屋單位涉嫌違規改動的舉報

政府覆文 · 年報2020 · 第 144 頁

背景

投訴人得悉,某屋有單位涉單位改動間隔,涉嫌違規改動單位,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經房屋署網頁舉報,並提供其電話以供回覆。房屋署的屋辦處其後回覆,表示已知悉件,會作進。然而,他在二零一九年發現,該單位仍未還原,租戶仍未遷出。他質疑房屋署包庇租戶。其後,他列舉了數項仍未取締的違規改動,並提供相片,質疑房屋署沒有按照指引及法例進個案。此外,他表示沒有在屋管理處告示板發現租戶改動業主固定裝置之一般指引,質疑房屋署沒有張貼該指引。 投訴人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二日申訴員公署公署投訴房屋署,指其沒有進他就有公屋單位涉嫌違規改動的舉報。

申訴專員的觀察

公署已審研投訴人的投訴和補充資料、房屋署的回覆,以及相關指引、申請記錄、視察記錄、相片和往來文書等資料。根據公署調查所得,房屋署於收到投訴人舉報前,已經就涉單位懷疑有關改動不符合房屋署規定而展開進。在收到投訴人舉報後,亦一直進並回覆投訴人,只是由於涉及該單位租戶的私隱而未能將詳情透露予投訴人。公署經審視記錄後確認,就進舉報而言,房屋署已按照相關指引行,並無證據顯示有失當或包庇的情況。此外,房屋署亦已解釋在什麼情況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因未經批准改動而終止租約。雖然涉租戶仍在涉單位居住,這並不表示房屋署沒有進舉報。 根據《租戶改動業主固定裝置之一般指引》相關指引,公屋單位內的業主固定裝置分為甲、乙及丙三類。甲類裝置不准許租戶改動,租戶之改動申請將被拒絕。於乙類裝置,租戶如擬改動,須填妥租戶改動工程申請書,得到房委會先批准才可進行,而任何改動均必須符合申請書列出之批准改動條款。丙類裝置方面,租戶在改動前無須前徵得房委會批准。 根據屋管理訓令,屋辦處職員收到上述申請後,會檢查申請表是否已經填妥,倘若相關記錄顯示單位有未經批准或違規改動,例如相關指引附錄內所指的「不可接受」的未經批准改動,而該些改動仍未修復,該處會拒絕有關申請。該處不會發出後補批准。 然而,公署發現,房屋署的相關指引有欠清晰。房屋署指出,根據房屋署與居民之間的一貫做法和共識,相關指引的條文應理解為租戶提出改動申請前,須確保單位內並無帶有負面影響而未修復的未經批准或違規改動項目。就此,房屋署表示會研究修改相關指引內容,使其更清晰反映指引的原意。 公署認為,房屋署亦應將相關指引的內容讓租戶得悉,以便租戶知悉提出改動申請前須確保單位內並無帶有負面影響而未修復的未經批准或違規改動項目。 另外,公署注意到,在處理涉單位租戶的申請期間,房屋署曾修訂相關指引。這宗個案涉及兩個版本的指引,分別是二零一六年版及二零一八年版。根據二零一六年版的相關指引,屋辦處收到改動乙類固定裝置的申請後,一般須於九十天內到單位視察,以檢查單位是否有違規改動,尤其需注意是否有甲類固定裝置的改動。若實地視察時有關工程仍未完成,指引並無規定屋辦處須再安排視察。於二零一八年版的指引,當中規定屋辦處一般須分別在九十天及一百八十天內完成空置單位及大規模新入伙單位所涉申請的視察,但當中並無列明視察涵蓋現居單位的改動申請。倘若改動工程沒有在上述時間內完成,個案職員須高級經理匯報,並作請示。就涉租戶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的申請,屋辦處收到該申請後,已按照當時指引派員於同月作出檢查;於該租戶二零一九年五月的申請,屋辦處並未派員檢查。 公署認為,既然現居租戶亦可提出改動工程的申請,公署看不到只視察空置單位及大規模新入伙單位所涉申請的理據。公署認為,倘若不作視察,租戶遵辦規定與否實成疑問,甚可能會出現帶有負面影響的改動而房屋署未能及早察覺。 就此,房屋署表示按照現時一貫的做法,屋辦處會安排視察現居單位的改動申請。在收到涉單位租戶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的申請後,屋辦處自二零一九年八月亦一直聯絡該租戶安排視察單位,惟暫未能安排合適時間。屋辦處會繼續聯絡租戶,以便完成視察有關改動工程。公署認為,為確保屋辦處貫徹執行上述做法,房屋署有需要於指引中列明視察的規定亦包括現居租戶的申請。 基於以上所述,申訴員認為這宗投訴不成立,但房屋署另有缺失。 申訴員建議房屋署(a) 考慮修訂相關指引,以更清晰反映指引原意,即租戶提出改動申請前,須確保單位內並無帶有負面影響而未修復的未經批准或違規改動項目,並讓租戶得悉此指引; (b) 考慮修訂相關指引,將收到改動申請後的視察安排列明包括現居租戶的申請;加強就申請個案的進,例如:在施工期間,派員多作視察及租戶索取相關資料,以確保已獲批准的改動項目符合標準;以及(c) 加強巡查和積極找出違規個案,例如:在發現有租戶進行裝修工程時,主動作出查詢及巡查。

當局的回應

房屋署接納申訴員的建議。 建議 a)和 b)房屋署已完成檢視相關指引,並於二零二零年八月發出經修訂指引。房屋署因租戶改動業主固定裝置而發出的修復通知書上列明,租戶日後提出其他改動業主固定裝置申請前,須確保單位內並無帶有負面影響而未修復的未經批准或違規改動項目,否則該申請將會被拒絕。此外,不論申請由現居租戶,或由租用空置單位/新落成入伙單位的租戶提出,屋辦處職員會於指定時限內視察有關單位,以確保已獲批准的改動項目符合批准改動條款。 建議 c)房屋署會定期為前線職員安排合適訓練課程,加強他們對修訂指引的了解以便貫徹執行,並會加強巡查和積極找出違規個案,例如:在發現有租戶進行裝修工程時,主動作出查詢及巡查。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