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3205 部分成立
某婚姻登記處的電話查詢服務欠佳。
詳細內容
125. 投訴人擬選用婚姻監禮人主持婚禮及自行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他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初按入境處總部查詢熱線人員的指示,致電某婚姻登記處(甲婚姻登記處)查詢有關派籌輪候情況,但多次未能接通,而該電話又沒有留言信箱服務,投訴人最終未能得到所需資料。
126. 投訴人就甲婚姻登記處的電話查詢服務欠佳向申訴專員投訴。
127. 申訴專員認為入境處總部查詢熱線人員鑑於投訴人是查詢有關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派籌情況,而請他直接致電該婚姻登記處查詢,理論上是對的。然而,在繁忙時段要接通該處的查詢電話實在困難。申訴專員認為總部查詢熱線應因應情況作出特別安排,直接轉介該處職員回覆,以免查詢者枉費時間多次致電。申訴專員認為這宗投訴部分成立。
128. 入境處已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所有政府部門的預約服務系統將由二零零八年初開始從現時的「生活易」網站(www.esd.gov.hk)轉到「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www.gov.hk),入境處正積極參與研發「香港政府一站通」的預約服務程序。屆時,所有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人士,無論是選聘婚姻監禮人爲其主持婚禮、或選擇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婚禮、或選擇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均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服務在網上或電話預約,選擇日期和時間到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