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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535 成立

延遲回覆投訴人他是否享有長期服務金及有薪假期。

政府覆文 · 年報2002 · 第 64 頁

詳細內容

221. 投訴人於一九九零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二月期間,在某康文署的度假村擔任兼職營務導師。他在離職後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三日及六月十七日去信康文署,查詢會否獲發長期服務金、年假薪酬及法定假日薪酬。康文署在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曾給予投訴人初步答覆,但其後再無進一步回覆。投訴人認為康文署拖延處理其要求,遂於二零零一年八月向申訴專員提出投訴。

222. 經調查後,申訴專員認為投訴成立。為了準確計算投訴人應得的各項福利和款額,康文署詳細查核其僱傭記錄和確定其過去逾十年間每周的實際工作時數,以致延遲回覆投訴人。康文署已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八日正式回覆投訴人,而他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獲發年假薪酬及法定假日薪酬。

223. 應申訴專員的建議,康文署已採取了下述的跟進行動: (a) 為妥善記錄和追查兼職員工的每周工作時數,康文署現正建立一套電腦記錄系統,以方便不同地區和場地的人員輸入、覆核和檢索兼職員工的工作時數。這個系統預計可在二零零三年投入服務,屆時康文署可快捷和準確地決定兼職員工是否合乎「連續受僱」的條件,並且能計算出他們在《僱傭條例》下的累算福利,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