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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974、2001/0199-0231 部分成立

廢料服務安排公開招標;以及容許清潔承辦商向住戶收取泥頭費。

政府覆文 · 年報2002 · 第 55 頁

詳細內容

191.料(泥頭)服務安排公開招標,及不同意住戶須在進行裝修工程前先支付泥頭費。他們亦認為泥頭費過高。問卷小組曾進行問卷調查,以支持提出減收泥頭費的要求。雖然房屋署已在二零零零年十月和十一月與該小組舉行會議向他們解釋,但該小組仍感不滿,並於同年十一月向申訴專員投訴下列事項: (a) 房屋署沒有就清倒泥頭服務安排公開招標;以及(b) 房屋署要求住戶須在裝修工程前先支付泥頭費。

192. 經調查後,申訴專員的結論是投訴(a)項部分成立及(b)項不成立。 總括而言,投訴部分成立。

193. 應申訴專員的建議,房屋署採取了下述的行動: (a) ;以及(b) 日後招標時,房屋署會提供物業服務費用明細表,列出個別項目的價格,包括泥頭費在內。投標者可就物業服務費用明細表上的價格,設定整體的投標價調整百分率。房屋署在評審標書時,會就每個項目評分。所有投標者均須遵守同樣的投標條款,從而引入公開、公平的競爭,確保為租戶爭取到具競爭力而合理的泥頭費。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