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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615 不成立

延遲處理投訴人提出的遊戲機中心牌照申請。

政府覆文 · 年報2002 · 第 80 頁

詳細內容

275. 投訴人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向申訴專員投訴影視處延遲處理其遊戲機中心牌照申請。

276. 投訴人提出申請前,影視處已接獲以同一地址提出的另一項申請。根據影視處的「先後次序申請規則」,如有多於一名申請人就同一地點或該地點一百米範圍內的其他地點提出申請,影視處不會處理後來的申請,直至先提的申請已處理完畢。一般來說,影視處需要五至15個星期處理牌照申請,確實時間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而定。如申請人在這段時間結束後提出上訴,處理時間將因此延長六至九個月,以待遊戲機中心上訴委員會進行聆訊。投訴人正好遇上這種情況:由於率先提出申請的人士要求上訴,因此即使投訴人多番要求,影視處仍無法提早處理其申請。

277. 投訴人認為,影視處不應等候上一名申請人的上訴結果,因為投訴人(而非前一名申請人)已得到同一地址的租約。不過,基於「先後次序申請規則」和不干預租務的政策,影視處沒有答應投訴人不依照正常程序處理其申請的要求。投訴人亦不滿影視處在兩封勸喻信中使用的字眼。雖然有關字眼旨在勸告所有不願輪候的申請人考慮撤回申請,但投訴人覺得有關字眼顯示影視處拒絕或不願意處理其申請。

278. 在考慮過所有事實後,申訴專員認為影視處以「先後次序申請規則」確保所有申請人得到公平對待,是正確的做法。申訴專員亦認同影視處應避免介入申請人與業主之間的租務事宜。因此,申訴專員的結論是投訴不成立。

279. 儘管如此,申訴專員建議,為免申請人產生誤會,應改善勸喻信的用字,以準確傳達意思。申訴專員建議有關寫法應為:“為免阻延其他人士申請在同一地址或在附近一百米範圍內經營遊戲機中心,如你不再希望繼續申請牌照,在申請地點經營遊戲機中心,應盡快通知影視處不再處理貴申請。”

280. 此外,申訴專員又建議,民政事務局作為遊戲機中心上訴委員會的秘書處,應盡力與上訴委員會的委員保持緊密聯繫,從而加快聆訊程序。

281. 影視處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已修改勸喻信的用字。民政事務局亦會與上訴委員會保持緊密聯繫,從而加快聆訊程序。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