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721 成立
在實施「黃線計劃」時,有不公平之處。
詳細內容
73. 投訴人自一九八二年已為新界區某街市內三位街市攤檔的持牌人。他們投訴前區域市政總署 前區署 (投訴涉及的有關職能現已由食環署負責 不公平地批准街市內的單邊檔位,在其檔側增加展示區,導致該街市內一段檔位前的通道 甲段通道 異常擠塞。為了擴闊甲段通道,以免顧客來往碰撞,前區署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六日通知該段通道兩旁各檔位持牌人須將檔位前的黃線展示區退後 11.5厘米。投訴人因不滿以上安排會令他們展示區的範圍少於街市內其他展示區為一米的檔位,遂於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向申訴專員提出投訴。
74. 申訴專員認為,前區署於一九九一年不依從前區局定下的政策,擅自將黃線由檔前擴展至檔側。另外,前區局於否決在舊型街市批准拆除側牆後,前區署亦沒有因此而取消檔側的黃線展示區。前區署在執行前區局的政策,以解決街市通道阻塞問題時,其所釐定的執行細節與政策有所差異。一方面在該街市設立檔側黃線展示區,前區署未能同時落實甲段通道最少有一米闊的原則,以致不單未能改善該街市甲段通道的阻塞情況,反而使通道收窄。在一九九九年實施改善工程時,前區署又未能向單邊檔主解釋他們檔側的展示區已是額外的優惠,反而接受他們的建議,將通道兩旁的檔前和檔側的展示區縮窄相同的闊度,導致投訴人感到不滿,並認為他們比其他檔戶的展示區較少,有違公平原則。申訴專員的結論是投訴成立。
75. 食環署已跟進申訴專員的建議,全面檢視所有街市內黃線展示區及行人通道的闊度。據檢視結果,有另外九個街市的黃線展示區及行人通道的闊度,不符標準。為減少對街市檔戶造成不便,食環署會視乎每個街市的實際可行情況,藉日後更換地磚時一併改正黃線的闊度。現時在新落成的街市,攤檔展示台是設計的一部份,加高石邊已代替黃線,以清楚規限攤檔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