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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3082 未載明

在處理有關泵房噪音的投訴時有所延誤。

政府覆文 · 年報2000 · 第 42 頁

詳細內容

156.投訴人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向房屋署及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投訴,指一個由房屋署管理的居者有其屋屋苑的一個泵房發出過量噪音。 房屋署隨即在泵房多次進行補救工程,以減低噪音。在每次工程

157.後,環保署均派員到場測量噪音,而房屋署亦有就測量的結果再作跟進。房屋署於一九九九年七月收到環保署發出的消減噪音通知書,該署已按照通知書的規定辦妥。 儘管房屋署的屋宇裝備工程師均具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可進行噪.158音測量工作及解決噪音問題,房屋署仍會在特別情況下考慮申訴專員的建議,聘請聲學顧問或承辦商量度噪音水平,以加快處理噪音問題。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