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0545 成立
在處理投訴人要求覆檢申請結果一事上有所延誤,而且沒有採取行動,處理她要求資助的申請。
詳細內容
投訴人不滿她在一九九六年九月就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資助
376.計劃)提出的上訴,延至一九九七年十月方處理完畢,其一九九七/九八年度的資助申請亦因而受阻。此外,她亦不滿當局拒絕預先發放貸款,以助其清繳一九九七/九八學年的學費。申訴專員認為這宗投訴成立。
377.當局已於一九九八年九月十日正式向投訴人致函道歉。此外,學生資助辦事處(該辦事處)亦已修訂其處理覆檢申請的程序指引,並向審核人員廣為公布,以期加強覆檢機制。此外,通過經改善的電腦系統,該辦事處每兩星期便編印一份進度報告,供高級管理人員有效監察工作進度之用。
378.申訴專員建議該辦事處重新考慮是否應該在一九九八/九九學年停止預先發放貸款,但不獲接納,原因是當局已在一九九八/九九年度推出一個名為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新安排,以協助學生繳付學費。該計劃容許資助計劃的申請人提早領取及/或取得額外資助,以繳付學費。有關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申請結果,將於接獲申請後的三星期內發布。 對於該等在免入息審查貸款發放後,方獲悉其申請結果的資助計劃申請人而言,當局根據有關安排,可調整其免入息審查貸款金額,以顧及資助計劃所提供的總資助額。基於當局已設立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看來已無必要恢復過往預先發放貸款,以協助學生繳付50%應繳學費的方式。申訴專員已接納上述解釋,並同意無必要恢復過往預先發放貸款的資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