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2629-1997/2631 未載明
在實施“黃線計劃”方面行政失當。
詳細內容
419. 投訴人是牛池灣街市家禽檔的持牌人/登記助手。他們投訴臨時市政局(臨市局)及市政總署在實施“黃線計劃”時容許該計劃作出修改,以致黃線可再延長至分隔牆的一邊。此外,轉角檔的持牌人可申請拆除分隔牆。投訴人認為臨市局及市政總署行政失當,對轉角檔及中間檔未能一視同仁。
420.臨市局原則上可以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在市政總署推行局方的政策時,加強監管。根據該局的現行政策,市政總署署長如要修改經局方通過的計劃,而其中又涉及重大的政策改變,必須得到局方批准。臨市局主席可向申訴專員保證,該局密切監管市政總署的工作,如該署在執行局方的決定時有所偏差,該局必定會作出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