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997/2185 部分成立

處事不當,把投訴人的測量師所製備的測量圖只視作參考文件;沒有採取行動,讓投訴人可以建造露台伸出政府土地,以及沒有就投訴人的來信作出具體答覆。

部門未註明 1997

政府覆文 · 年報1998 · 第 82 頁

詳細內容

382.投訴人在一九八六年已獲發建築牌照,但由於涉及政府短期租約侵佔該幅土地的問題,以及與政府的土地紀錄中地界並不一致,投訴人興建小型屋宇的計劃須暫時擱置。申訴專員的結論是該宗投訴部分成立。

383.

個案文字整理自政府就申訴專員年報所發表的覆文,個別字或有誤差。

《公開資料守則》文本來自 access.gov.hk;詮釋和應用指引根據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本。